個人覺得現代格鬥技的始祖就是原始武術、傳統武術,就好比現代火槍的始祖就是原始的火繩槍、燧發槍一樣道理。這些原始的產物很落伍,很難用,缺點一大堆,進化未完成,但一樣可以打得死人,所以你很難反駁它「沒用」~

 

大部分的原始武術一開始都是為了在暴力之下求得自保,抵抗強者掠奪,在沒有法治的時代應對肢體衝突,至於「殺人」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性,能戰勝強敵那當然是最好,萬一打不過對方那就需要施展輕功跑酷立刻逃離戰鬥,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原始武術也不見得一定要殺死對手或者戰勝對手。(所以直覺不對勁能當機立斷馬上逃跑也是一種實戰武術沒錯~)

 

原始武術在鬥爭的過程中逐漸得到進步演化,前人將一些練功與打打殺殺的經驗傳承給後人,逐漸發展成各自的門派拳理。又比如戰亂結束之後的倖存者,照理應該會把戰場上殺人與被砍的經驗帶回家鄉,各自拼湊發展自己的武術系統。(也就是流派的雛形)

 

戰場武術(冷兵器時代)可以說就是殺人武術沒錯,但是戰場的本質並非讓你搞單挑的地方(雖然不排除武將之間的單挑叫陣~),大多時候是一大群人集結起來,比陣形比裝備比人數比戰略比誰更瘋狂敢死隊。團隊力量這跟你一個人多能打一點關係也沒有,武術高手也不見得可以幸運活著等到戰爭結束回到故鄉,戰場的運氣點數真的吃很大。

 

 

所以深信練殺人武術一定能打贏搏擊格鬥技,這種觀念本身就大有問題。我舉個例子,飆車族敢不敢打架?敢不敢殺人?

 

他們只要一群人聚在一起鬧事,互相壯膽,他們倒是很敢打,嗑藥瘋起來也不介意殺人。假如說第一名除了蛙人跟陸戰隊有資格說自己練的是殺人武術之外,我只相信這些出來混江湖的應該可以排得上第二,而現在大部分自稱說自己練殺人武術的傳武大師,「其實根本沒有親手打死過人的經驗,大部分都只是腦內格鬥」~

 

 

所以殺人武術的專精也未必是單挑....更有可能的反而是偷襲埋伏暗算,多人圍毆,抄傢伙團幹。

 

若以飆車族的生態來舉例,「殺人武術一定很能打」這種觀念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誤導與錯覺

 

 

至於為什麼要拿第二名的飆車族來舉例而不是排行第一名的軍隊武術?很簡單,因為我們和平太久了,真的殺死過敵人的國軍早就不存在了,一切都只是止於演習....而飆車族這一類族群至少曾經是真的殺死過幾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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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遺憾的是,那些號稱打死過人的殺人武術,你叫他報名拳願擂台上去打,實際打起來也不過就是如此而已~

 

所以我對市面上一般所謂的實戰殺人武術其實評價很低,與其說他們真的很懂搏擊,不如說那就是偷襲埋伏暗算+抄傢伙圍毆,僥倖矇中的可能性居多。

 

 

我這輩子唯一認可的殺人武術唯有對岸的瘋狗拳....人家不只砍死過人,還挑戰過格鬥選手。

 

至少在我個人看來,有資格自稱殺人武術的最低門檻標準那就是你真的殺死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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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回街頭防身....

 

 

雖然大部分的防身術教的都是挖眼撩陰打喉嚨,針對人體弱點在攻擊,但現實中的街頭防身最先開始遇到的大部分應該都是口角跟推搡居多。至於理由我前一篇已經講過了,不再贅述。

 

也就是說,一般大部分的情況之下,你不要去觸發口角,你就無需跟他發生推擠了。你不跟他發生推擠,你就不需要跟他打架了。自然也就用不到防身術的挖眼撩陰打喉嚨。

 

萬一你真的一照面就用出挖眼撩陰打喉嚨,我怕你日後上法院的被告罪名就不是防身了,而是殺人未遂了~

 

(甚至你不要故意選在深夜還出門,或者故意跑到甚麼偏僻的地點慢跑、看夜景、買宵夜,很多不幸自然就大幅降低了)

 

 

所以遇到衝突正確的辦法就是直接打110,或者打開報警APP,直接錄影蒐證跟定位你的位置。假如你開車,那最好別下車,車門記得鎖好,也別打開大半車窗跟他理論。

 

頂多開個小縫問他要幹甚麼就好,車窗全開很容易被對方拿玩具槍掃射~(時事梗)

 

 

萬一有甚麼不對勁,立刻開車逃跑,看到對方拿武器那就直接開車衝撞他,撞了以後再來報警也不遲。總之千萬別傻傻開窗或者下車就對了。

 

 

會讓你用到防身術了,那應該就是最糟糕的情況了。(手機沒電,不能錄影也不能叫警察,沒有開車,沒有同伴,身上沒有甩棍辣椒水,在一切不利的條件之下,只好捨命用防身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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