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恐怖賓士慘淪植物人!母控警開槍過當 淚泣:我兒是暖男

 

 

根據因果關係,前因就是苦主自己交友不慎,朋友通通都是問題人物,遇到警察盤查於是心急之下拒捕逃亡。

 

朋友別企圖逃亡,警察就不需要開槍,他自然也不會被牽連中彈。

 

所以朋友的肇責應該承擔80%,自己交友不慎必須承擔18%,警察2%。苦主算是倒楣被朋友連累的,但那個警察也很無辜啊,他只不過是盡忠職守而已,憑甚麼要被你指控?

 

 

所以照理說家屬應該跟那些朋友求償才對。但是可能因為家屬也心知那些朋友錢拿不出來或者拿得不夠,所以只好轉而怒告警察執法過當,想要爭取最大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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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希望社會能夠樹立一種「嫌犯拒捕逃亡甚至故意開車騎車衝撞警察或人民,警察經過鳴槍警告依然不願意服從的前提之下,允許當街格殺勿論」的風氣,也不用甚麼民事求償了,拒捕就是你不對。

 

甚至你直接衝撞警察企圖撞死或者撞傷企圖拒捕逃逸,我覺得警察也不必一定要死守對空鳴槍這道程序了,直接朝你開槍比較快。

 

然後以後凡是有哪個民代企圖為這種拒捕人犯關說或者脫罪的,一律公布姓名,讓全民一起來參加公審。要不然民代亂關說都不用負責任的,這公平嗎?

 

 

 

唯有社會大眾都了解這種強勢執法風氣,我們的治安才會真的變好。你敢挑釁公權力,你就沒資格在那邊高喊人權。你挑釁公權力還要高喊人權,那我們這些守法的競競業業的小百姓豈不是笨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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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拒檢被開槍「後座男中彈」!網狂酸:怎沒打死 生母崩潰發聲

 

 

1.兒子或許是無辜的,但警察也是無辜的,你真正最應該求償的是損友駕駛,而不是刁難盡忠職守的警察。幸好大眾沒有被這種民粹悲情攻勢誤導,幸好台灣還是有救的。假如你今天控告的是損友那我絕對支持你,可惜你顛倒黑白選錯邊了,我沒辦法同情你。

 

2.為什麼那麼多人都以為拒捕沒什麼了不起?我逃亡跑給警察追都不必付出可能死亡的風險代價?有沒有想過這些人在逃亡過程中可能不小心撞死人?責任要算在誰的頭上?假如你兒子今天好端端走在路上結果被逃亡嫌犯撞死,你還會覺得警察執法過當嗎?

 

3.開槍射輪胎沒有電影演的那麼神好嗎?真的以為隨便幾槍就射爆?拜託醒醒吧。

 

 

延伸閱讀:
講得好像你是職業射大腿似的

 

 

薛仕凌過度執法 一秒暴怒?!《鎗聲》取材真實事件 演出警察心聲

 

明明是正確的,卻不被民眾認同,卻要被迫道歉、寫悔過書....為什麼明明就是挑釁公權力的人卻要學人家講什麼人權?

 

你覺得美國夠不夠先進國家?你知道在美國拒捕會發生甚麼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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