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ping.shen.7524/videos/1300946993705456

 

在武版看到的,說是警察拿槍還被拿斧頭的滿街追著跑,很狼狽,趕來支援的同仁警棍還不小心掉在地上,訓練太不扎實了....

 

 

我覺得訓練扎不扎實以後再慢慢討論,但是開槍主要是卡在民意以及法律的問題,假如民眾與法官普遍都覺得你用逮捕術去搶他武器就好了,幹嘛開槍?在這種壓力風氣之下即使有槍警察也不敢開。

 

雖然很多人都覺得開槍射大腿讓他倒地就好了,但是這也扯到很多運氣問題,比如會不會剛剛好就射中大動脈,然後他就莫名其妙失血過多掛了?不要跟我說絕對不會發生這種鳥事,你的槍法都很準之類,講得好像你是職業射大腿似的。

 

然後你就被憤怒的家屬告到天荒地老,最後可能纏訟多年之後連工作都沒了還得被抓去關,還碰巧跟你以前逮過的犯人關在一起當獄友,還要面臨巨額賠償金。

 

 

普遍來看,我國目前的民意與法律並沒有辦法保障警察可以當機立斷開槍的權利,明明是壞人卻比警察還囂張,犯人家屬不但不知恥還超會遷怒別人,怪東怪西,然後人權團體與恐龍法官逮到機會就興風作浪,這就是最可悲的地方。

 

假如按照我看法,遇到這種鳴槍警告還不聽勸的人應該通通立法允許警察當街擊斃,管你是不是真的神經病或者是在假肖。公權力的執法應該要優先大於個體的人權才正確,你不聽勸阻還敢拿武器拒捕那就當場擊斃就別再怨別人了,這種風氣只要成為公認以後,我相信大多數歹徒自己就先害怕了。他們之所以不害怕往往是因為心裡明白警察除了勸導或者上銬之外也不能拿他怎麼樣,所以有恃無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uba08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