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在外面陌生人動手打你然後你反擊會有罪嗎

 

 

 

這個問題問我就對了~(誤)

 

1.台灣的自我防衛與歐美外國的自我防衛,定義上有著極大差異。

 

台灣法律上認可的自我防衛,比如有人拿球棒打你,你可以逃可以擋,可以推開,可以搶走他的球棒,但你不能揍他踢他,任何可以讓他去驗得到傷的行為都將對你的開庭不利。

 

(推開可以,但是把他推下樓梯摔傷摔死,或者推去撞牆流血或者撞車一樣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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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打我,我再打他,會發生甚麼事?

 

很簡單,就是雙方都可以互控傷害罪,而且都可以成立,只是看誰傷勢比較重,獲賠比較多而已。

 

所以也可以利用互控、以告止告來達到恐怖平衡、撤告和解~

 

但是你最好可以精準掌握到,你比他的傷勢嚴重一點,那判賠起來就對你比較有利。

 

只是這方法有點「傷敵一百,自傷九十」就是了。不是很聰明。

 

真的聰明那就是不反抗,維持在他打不死你的範圍之內,然後驗傷索賠。(更聰明的辦法則是料敵機先,發現不對勁就趕快落跑,躲得遠遠的,連打都不要打...這個等一下會解釋)

 

但那需要過人的戰鬥力與判斷力才辦得到。而且要確定對方有財產,你才討得到賠償金,無產或脫產就沒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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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以最好的辦法不是學習打擊技,而是纏抱技

 

當然你日子過得有錢有閒甚麼武術都學那更好....我這裡指得是一般人與一般情況而言,不易驗到傷的纏抱技會遠比打擊技對你出庭比較有利。

 

 

利用纏抱技術去牽制對方行動,不至於對你造成重傷。畢竟人被纏抱住或者控制住重心以後,就很難打出有效攻擊了

 

最好是讓他打了半天打不死你,然後自己累得要死,就自動放棄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幾年前醫療暴力事件頻傳,比如有些失去理智的憤怒病患家屬圍毆追打醫護人員時,忽然有一大票醫護人員集體報名練習BJJ的原因了~(BJJ,巴西柔術,一種近身纏鬥倒地壓制技術)

 

因為醫院大多有駐衛保全,所以醫護人員也不必練到太強,只要練到能夠暫時纏住對方,撐到保全衝過來介入援護,他就得救了~

 

 

或者練習跑酷也是個好辦法,畢竟,他追不到你,自然也就打不到你~大家也省去了跑法院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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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辣椒水、甩棍、電擊棒、戰術筆....這些看似保守的防身裝備其實通通是違法的。

 

以前辣椒水的管制本來還沒有這麼嚴格,但是後來有些混混打架鬧事也進化到常常使用辣椒水了,當事情鬧上新聞版面以後,警察的管制與法官的判斷就變嚴格了。

 

不過說是這麼說,我個人還是習慣身上偷偷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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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一我不管這些,反正一發生肢體衝突我就當機立斷打死對方或者一刀刺死對方呢?寧可進牢房也不要進殮房!」

 

不建議這麼做,因為台灣雖然(幾乎)沒有死刑,但是等你關出來以後,老婆大概也早就跟人跑了,也找不到正經工作了~

 

(因為有些工作要先看你良民證)

 

或者關出來以後下半輩子一直都在支付鉅額賠償金,悲慘的過完這一生。

 

為了一個爛人毀掉自己的一生,實在很蠢

 

 

除非你家超有錢,可以請十個大律師....(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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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還有一點....練武術的人跟人家發生發生互毆,出庭會比較不利

 

因為法官會認為你練武術你還打傷人,那就等於是「加重傷害罪」。

 

傷害罪與加重傷害罪的嚴重程度是不一樣的。

 

而且你會武術那就代表你是強者,你更有能力保護自己,你可以推開他或者搶過他的武器就好了,你還反過來打他那你就是該死XDDD

 

 

對不起,台灣法官就是這樣子。你跟法官爭論這個是沒用的,請你認命吧。

 

總之出庭的時候千萬不要承認自己有練武,就說自己是天生神力就好。(誤)

 

天生神力.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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