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7



武術用途,我個人認為大致上可以粗分為「演藝」、「運動」、「實戰」這三種。


演藝就是指用來拍電視、電影、舞蹈表演....這些用途。

或者是套路比賽、兵器表演,包括宋江陣、舞獅、八家將等。

不是真打,只是套套招、演演樣子,都算演藝。


有些朋友看了套路表演會跟我說:武術看起來好像在跳舞喔!

沒錯....那是因為他們真的就只是在跳舞而已,根本打不死人....


運動,比如現在所盛行的K-1、UFC、MMA、散打比賽....舉凡有裁判、有規則、公開場合的擂台,都算是技擊運動。

或者不打擂台,只是自己打打沙包、練練基本動作,也算是運動。


實戰,就是無規則、突然發生、沒有預約,而且條件不明的隨機遭遇戰。比如在超商買東西突然遇到搶劫,或者被小混混圍毆,或者在外面開車突然與人發生擦撞,對方氣沖沖要揍你....

更誇張者,遇到秋葉原慘案那種,隨機殺人的持刀瘋子。

只要是突然發生的,迫使你不得不應戰的,都可以算是實戰。﹝或者不是你被迫的,而是你主動去觸發戰鬥....只不過我相信善良老百姓應該不會這麼做才是~﹞


基本上可以粗分這三個方向。﹝其實還有第四種,自己練好玩的、練興趣的﹞


傳武人最喜歡掛在口頭上的,就是「實戰」這兩個字了。他們頗喜歡拿實戰兩個字,來抵制擂台、嘲笑擂台。認為擂台規則都是死的,根本就不符合實際情況,所以練這種硬梆梆的武術根本就不實際....

至於被FM2迷昏、被炸彈客炸死、被狙擊槍射殺....因為定義太模糊,而且也與武術的拳腳兵器無關,所以這些可能不構成武術上所謂的實戰。另外,比如被搶劫時乖乖給錢,沒有引發戰鬥的行為,當然也不能算是實戰~


換句話說,傳武人口中所謂的實戰,其實還是受到看不見的潛在規則的限制。比如要符合拳腳兵器,面對面的發生,才算實戰,而不是槍對槍的隔空交火。

但就我個人所認知的實戰,比如中東內戰頻仍國家、或者軍閥或黑幫猖獗的國家,那種才是真正的實戰。喜歡實戰的朋友,都應該買機票移民去那裡住,磨練你的實戰技術....


所以在此我們先假設,武術領域所謂實戰的定義,就是拳腳兵器可以擺平的事情,這種低程度就好了。不需要動到槍,或者FM2、郵件炸彈這些東西。



那麼,實戰的基本功到底是什麼???

我敢肯定的是,第一優先絕對不是體能....


當然我的意思並非體能不重要....請別曲解我的話。

體能在擂台上是很首要沒錯,但那是受限於規則與拳套之下的先決條件,它才顯得很重要。

很多黑幫成員本身就沒有良好的運動習慣,身材可能也走樣,或者瘦巴巴沒幾斤肉....但你不得不承認,真打起來,他們比市面上很多大師都來得實戰~


為什麼?

因為,武術是一門技術,每種武術所強調的技擊風格都各自迥異。因為技術要求層面各自不同。

但實戰可不是一種技術,而是一種心態與觀念。


所以你不難發現,不同的武術打起來會有點不太一樣。但是實戰專家,打起來幾乎都是一樣的兇殘與卑鄙~


換句話說,只要你的心態與觀念通了,即使是老弱婦孺也能夠實戰。不需要非肌肉猛男不可。

所以黑幫成員即使只會一點粗拳粗腳,一樣可以很實戰....



練實戰武術的第一心態就是,覺悟到自己可能隨時會死,可能隨時會殘廢,可能會變成不正常人類....﹝意思也就是沒有女孩子會喜歡你~﹞

假如你沒有覺悟到這種風險,天真的以為可以一輩子平安,勸你不要想什麼實戰了,乖乖工作上班,養家活口就好了。

套一句俗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混過黑幫的朋友告訴我,黑幫也是很怕死的,其實根本不勇敢,只是仗著人多而已....

但即使一點也不勇敢,出來混,遲早會遇到非砍不可的時候,只好硬著頭皮上了。

所以當你比所有人都兇殘的時候,基於崇拜強者的心態,你的地位很快就拱上去了....但是相對的,一遇到事情,一群人也就巴望著你一個人去送死、擋風頭~

趕鴨子上架。

後來這也促成了他脫離黑幫不歸路的決心。


換句話說,我個人認識堪稱實戰的專家,本身都是出自於黑幫居多。

因為實戰與黑幫所需要的第一條件真的頗為類似,也難怪自古以來,武林人士幾乎都與黑幫脫離不了關係,因為彼此之間實在太相似了,都是以武犯禁。


另一位黑幫朋友告訴我,小混混打架動刀動槍真砍起來的時間,其實遠比跑步的時間來得少....絕大多數的時間,大家都在追來追去、跑來跑去。

比如,人少的一方被人多的一方追殺,那你就非跑不可。然後拖時間撐到我方陣營的人馬趕過來了,換我們人多了,又反追殺回去....

跑步與叫囂的時間居多。

換句話說,戰鬥力或許不高,但體能應該也爛不到哪裡去。

所以沒事多練一點跑酷也是好的,至少逃命也會比別人快~


實戰的第二心態就是,武器不離身。

不要迷戀拳頭,也不要迷戀男人的浪漫。因為拳腳的力量跟武器比起來,真的很弱勢。

你必須先承認拳頭真的很軟弱,你才會進而發展出隨手撿武器的戰鬥好習慣。

拳腳功夫最大的存在價值,就是遇襲時幫你爭取時間,好讓你有餘裕掏出武器。


請參考這篇持戈而行﹝實物介紹一﹞

很多傳武人誤以為練大刀、練大槍,這些兵器很實戰....

以我看來,凡是帶不出門的、沒辦法隱藏的、會被警察抓的、攜行不便利的武器,比如武士刀、長槍,這些都遜掉了。

沒有人逛街還帶著武士刀還有長槍的,在你有機會用它之前,就先被警察抓了。既然帶不出門,那你苦練這些兵器又有什麼屁用?

所以我心目中的最佳選擇就是掌心雷....﹝可惜違法~﹞

第二名則是棍棒類或者投擲類,比如球棒、工地的鐵管或者石頭。

帶球棒出門不犯法,工地的鐵管與石頭磚塊則是很常見。越常見的武器,練起來才是越實用的武器。

所以棍術與棒術,還有丟石頭的技術,平時沒事可以多練一練。比如王建民只要給他幾顆鵝卵石就可以活活砸死妳了,不需要練什麼武術。


實戰的第三心態就是,盡量不要落單。

受到電影誇大的影響,很多傳武人都喜歡假想,一個人遇到一群人的圍毆,然後帥帥的打敗他們,突顯自己功夫了得....

這種天真浪漫的自大炫耀心態是極其危險的。

假如真的可以做到這麼神,武功可以練到一個打十個,那麼孫子兵法就不需要被發明出來了。即使是兵法中的以寡擊眾,也是有先決條件的,比如熟悉地形環境,透過偷襲埋伏等等。

﹝當然,一個大人打十個小孩,或者一個高手打十個外行人,那種戰鬥力懸殊差距的案例不算~﹞

不管在什麼時代,比的就是團體戰與資源戰。

你的人手比別人多、武器裝備比別人好,人家才「尊重」你。

一個人再強也沒用。


有了這三種心態,我們就可以開始討論實戰基本功了。


當初我有個老師對我說,假如他真的要傳授我功夫,我要先搬進他家住。

然後睡到半夜,他會拿拖鞋猛K我,看我能不能即時警醒?

他說,沒有這種野獸直覺的警覺性,你不要跟我談實戰。

所以住在他家,他才可以隨時隨地海扁我,鍛鍊我的警覺性~


空手道也有一句話說「男子漢出門如臨千萬敵」,我有個武友他就這麼親身貫徹過。

他說他出門時,會假設每個人都想砍他,他會自己心裡假設要怎麼出手、怎麼閃、怎麼打....

不管是看見老人、兒童、孕婦,他都一律堅持這種假想訓練。

這樣子堅持練了一年,他說他的神經磨到很敏銳,還差點把自己逼到發瘋....


另一位傳武的武友也是很瘋狂,則是叫他徒弟隨時隨地可以攻擊他。

包括挖眼撩陰踢蛋蛋。

只不過講好了,後果自己負責,因為他有時候也會反過來偷襲他徒弟~


所以這幾年我聽完身邊這些武友的故事之後,我從此打定主意我這輩子只需要快樂運動就好了,我不練實戰~



綜合以上,實戰的三個基本觀念:必死的覺悟,隨手抄傢伙,打團體戰。

實戰的基本功,野獸的直覺,警覺性,花言巧語,偷搶拐騙。萬一沒有這種警覺性,你體能再好、技術再好都不夠你死。

實戰的心法就是,跟你來陰的,還有該逃跑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實戰的實行就是,沒有規則,不講憐憫,不講道義,你死我活。


武術與「兵法」一樣,一開始都是為了戰勝比自己強的人而被創造存在。

但你要如何戰勝比自己強的人?

通常只有三種辦法。

一是你想辦法變得比他強。

二是作弊使詐。

三是收買比他更強的人,替你去打他....

不外乎這三種辦法了。

而所謂的實戰武術與兵法,也就是屬於第二種方法。無論外表再怎麼包裝美化它,骨子裡都是卑鄙下三濫的。





所以我以往逛武術討論區常聽到傳武人喜歡講什麼實戰實戰,我心裡都忍不住OS說:真的實戰你練不起。

我不認為你真的會喜歡實戰。

真打起來,你能挖人家眼睛,乍聽起來很爽?但你別忘了,相對的條件之下,人家也能挖你的眼睛。

你現在這麼愛講實戰,那是因為你根本不了解實戰,你才對它產生這種荒謬錯誤的崇拜與憧憬。


而且不管再怎麼樣的實戰打法,我並不認為,我對泰森用挖眼撩陰就可以打贏....

挖眼撩陰可以成功,一是建立在偷襲、出奇不意,二是建立在,你們之間的戰鬥力差距不大,才有發揮的餘地。

假如戰鬥力差距真的很大,對方又有所提防之下,挖眼撩陰的打法成功率根本就是很低的。



另外我聽過一個跆拳道朋友說,有天他在麵攤吃麵,突然一群人拿著球棒衝進來把他毒打一頓。

因為事發突然,根本什麼也來不及做,只能抱著頭倒地哀嚎....

打完之後,那群人就快閃離開了。


這....就是你渴望的實戰嗎?



後記:

某武友看了我這篇關於「朱教練事件」的留言之後,說:一開始就乖乖道歉,然後付錢,事情早就擺平了。為什麼要用武力解決?

我說,我確實有想過要付錢解決,只是不清楚他們當初引爆的衝突點到底是為什麼,是不是可以用錢擺平?所以我個人還是傾向先買辣椒水再說~


假如最好的防身就是「不要出現在危險的地方」,那麼....

第二好的防身就是你有權勢,人家不敢惹你~

第三好的防身就是乖乖給錢,大家也用不著上演全武行,告法院。

這就是法治社會的三大實戰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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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a08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