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一直活在地獄裡」騙家人出國度假去安樂死 女兒收骨灰才知淚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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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我在FB留了一段留言:

 

「我覺得,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是假如可以自由選擇自己何時安樂死、安樂死也不再是有錢人的特權,這才是真正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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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應該沒有得罪誰也不是甚麼酸言,可是奇怪的是居然有人酸溜溜的回我話XD

 

Q:你為什麼要等安樂死?  你隨時都可以走,誰攔著你? 為什麼要把責任推給別人?

 

A:你是不是搞錯重點?我根本不管別人要不要安樂死,事實上你要插管癱瘓在床上腐爛等死那也不關我的事啊,你的自由。我只在乎我自己有沒有得到安樂死的人權。

 

我很羨慕貓狗,因為病重的貓狗在主人的幫助之下是可以安樂死的,人反而不行,太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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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他的動機是不是在釣魚?因為我聽說網路有些人會故意激怒對方罵髒話,然後截圖,這樣就變成是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可以趁機收取一筆和解金。

 

本來我以為這種邏輯怪怪的人應該不多吧?想不到立刻又冒出下一個挑戰者....

 

Q:貓狗之所以可以在主人的幫助下安樂死,其實有沒有可能也是因為人類並未在意該個體的主觀想法。

 

A:這個細節我不想管,我說過了,我不在乎別人要不要癱瘓插管腐爛等死,我只想爭取我自己可以自由選擇安樂死的權利,這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人權。不要歪重點。

 

萬一我哪天絕症或者病重了卻得不到這樣的人權,那就只好被迫選擇傳統的方式自我了斷。至於你們其他人的選擇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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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的重點是貓狗有沒有人權嗎?我的重點是我渴望擁有自由決定安樂死的人權啊XDDD

 

結果他還不放棄,繼續抨擊....

 

Q:那就更有趣了,台灣雖然沒有合法但是也完全沒有禁止你去瑞士進行安樂死,那台灣合法與否有什麼差別嗎?!
而且你也說了你不想管別人要不要安樂死,那同樣的別人也不需要管你想不想安樂死,既然如此又何必為了你立法⋯⋯反正有意願的自己找合法的外國渠道不就好了?

 

A:你還是跟其他人一樣搞錯了重點,假如事情條理這麼簡單你們都看不出來,我不確定我是不是該付出耐心繼續跟你們抬槓……

 

第一,我只是說我個人期望我可以自由選擇安樂死,這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人權。最好是讓安樂死不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放任沒錢的人就只好自己去跳樓或者上吊燒炭什麼的,這些一樣也可以死沒錯,只是這種死法太low

 

但是台灣要不要通過安樂死?這本來就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我也只是說「我期望」,請問期望犯法嗎?做夢犯法嗎?

 

我不知道你們這群人到底為什麼像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樣蜂擁圍過來,簡直莫名其妙。

 

還是那句老話,我很羨慕那些有錢飛出去安樂死的人,我這窮逼大概是沒那種本錢照做了,因此看了新聞很感慨,很眼纏很羨慕,但也就只是感慨幾句罷了,至少我沒想過要發動什麼公投,因為我沒那種份量~

 

反而是你們這些反對者追著打的態度,令我感到非常奇怪,我又沒叫你們去安樂死,幹嘛對我發脾氣?我期望什麼又何必對你交代清楚?

 

所以爭論可以到此結束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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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補充附加一條,這段大概是我在此樓看到最明事理的留言了,如下:

 

跳樓、在家自殺會造成鄰居責任,
在戶外郊區自殺,造成他人不敢來這邊旅遊責任,
車禍、臥軌都會造成別人責任,
會游泳也無法跳河跳海自殺,還要他人尋找屍體,造成他人的責任,
安樂死是我付錢他協助,一樁買賣你情我願,沒有他人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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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還有,我聽說瑞士雖然贊助外國人來此安樂死,但是除了收費高昂之外(大概新台幣50~60萬,這還只是安樂死的費用,不包括出國搭飛機到瑞士還有住旅館的觀光費用),還需要經過醫師的評估,家屬的同意,這樣你才可以安樂死....

 

乍聽好像好多了?但這其實還是距離人道很遙遠....

 

首先,有些人想死不見得是因為絕症或重症。比如他雖然身體沒啥毛病,但已經覺得在塵世間沒有甚麼期望與眷戀了,想死了,經歷過一段考慮期了....那麼他為什麼不能安樂死?為什麼我的生死還要交給醫師來評估?

 

第二,真心想死的人,即使沒有安樂死,他也會自己找方法,比如傳統的方式,跳樓、上吊、跳海、燒炭、臥軌甚麼的。

 

所以這樣情況有比較好嗎XD

 

第三,雖說好死不如賴活著,但萬一有一天,我走到退休年紀到了、錢花光了、一身是病、很難找到工作了、房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我一個老人了,那麼,我也會忍不住開始考慮結束自己的生命....

 

與其變成街友被警察趕來趕去這樣賴活著,我還不如趁著還有尊嚴的時候死一死。

 

既然不能安樂死,那就用傳統的方式,結果一樣。只是可能要麻煩公家機關的收屍大隊了,生而為人我很抱歉XD

 

所以我真的很羨慕貓狗....至少貓狗重症了可以透過主人的同意就安樂死,而且不需要花到60萬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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