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一直以來的疑惑:假如上帝真的那麼威,全知全能、至高無上,你各位傳教士為什麼還要跟我傳教?有人需要宣傳「你相信錢嗎?錢可以買很多東西喔!人不能沒有錢哦!」

 

A:主要卡在「異教徒」這個矛盾點上面過不去,信基督的人口雖然眾多,但全世界依然充滿太多的異教徒需要他們來「接引」、「改邪歸正」~

 

因為基督徒有傳福音的責任義務,在世界末日之前盡量廣傳福音想辦法讓異教徒醒悟、讓進入天國者增加更多,這對他們來說這不只是在救人,也是在服從上帝的命令。能夠被上帝所用(甚至以身殉教)對他們來說就是至高無上的榮耀,死後可以上天國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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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過去我的前妻也是死忠的基督徒。

 

當時(還沒離婚)我曾經語重心長的問過她,對於你們宗教來說,我們這種人(燒香拜拜)其實都是邪教徒對不對?

 

她突然愣住,好久不敢回答我,後來勉強想到比較委婉的說詞才開口:「對我們來說你們應該說是異教徒。」


(不敢直接承認說是邪教徒,因為這樣很容易會直接引起口角戰爭~)

 

 

但是根據聖經,凡不屬於上帝的,那就屬於魔鬼。

 

所以異教徒說白了其實也就是邪教徒無誤~

 

所以基督教要洗腦我可以說是很困難,因為我跟這個宗教早就隔空交火過無數次,事實證明大家誰也改變不了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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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在歐洲中古時代,你殺死、燒死異教徒,都是非常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唷~

 

因為剛剛說過了,異教徒就是屬於魔鬼撒旦,所以殺死、燒死異教徒,就是在幫上帝打「聖戰」~

 

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古時代會發生十字軍東征、還有獵巫運動,征戰了幾百年,死傷無數。

 

假設我活在中古時代,我是你鄰居,然後我看你不爽,我就可以向教會檢舉你,說你有哪些奇奇怪怪的行為舉止,指控你可能是邪教徒。

 

教會就會派人把你抓起來,關進宗教審判所,嚴刑拷打~(那個時代還沒有人權觀念的)

 

極少數幸運兒被嚴刑拷打之後可能會被判無罪,釋放回家。但大部分人的下場都是有去無回,被送上火刑台XD

 

尤其是在那個黑死病橫行的時代....當時的歐洲人普遍認為,黑死病是上帝的憤怒,因為人類不信神觸怒了上帝,於是大家為了討好上帝,消滅黑死病,開始非常積極的在獵巫。

 

然後我檢舉你成功之後,你被推上火刑台燒成骨灰,你的財產會被教會充公,而我也會得到獎金XD

 

 

在那個「政教合一」的時代,甚麼都是教皇說了算,就算是國王的加冕儀式也是得經過教皇,證明了神職人員比王公貴族更偉大。

 

 

後來時代演進到了現代,這種殺死、燒死異教徒的行為就變成不合法了。因為現在已經擁有人權思想、宗教自由、以及法治社會對每個公民的保護。

 

所以他們現在頂多只能跑去破壞外面擺設的觀音神像、在人家的寺廟裏面比中指打卡拍照諸如此類的無恥行為~

 

 

除非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在誅殺異教徒這領域算是青出於藍更勝於藍,他們直接執行恐怖主義,身上綁了炸彈就跟你同歸於盡,完全無視甚麼人道以及法治XD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這輩子打從心底「極其厭惡」這種一神宗教....雖然其他宗教也害死過很多人沒錯,但是頂多死傷幾個人就已經算是社會新聞了,有能力可以發動這種跨國大戰、死傷無數、戰爭可以連續個幾百年等級的大宗教,坦白講真的不多~

 

就連現代伊斯蘭教恐怖組織發起的恐怖攻擊,隨便一場也會死傷個幾百人了。請問佛教道教單比殺人數量的話有人家這天大的本事嗎XD

 

所以我至死依然無法原諒這種極端宗教,他們的教義本來就是鼓勵「聖戰」,鼓勵打打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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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脾氣活到中晚年之後,都被各種社會毒打給磨平銳氣了,對很多事情都漸漸不在乎了。比如國術與現代格鬥技之間的優劣爭議,以前的我會很樂意跟你為此展開筆戰,口若懸河。但是到了現在,我累了,你愛練甚麼你就去練甚麼吧,你愛相信國術比較屌那你就去練國術吧,信者恆信,總之你別來煩我就好,拉黑名單那更好~

 

你會為了甚麼事情積極跟人家筆戰吵架,那至少代表你還年輕、你心中還有自己的一套正義、或者信念,你希望捍衛自己相信的正義、信念,希望藉此能多搭救幾個蠢蛋智障可以脫離苦海。

 

當你漸漸懶得發聲、懶得反抗以後,那就代表你已經心如死灰了、懶得管別人死活了,學會自掃門前雪了~

 

老了以後的我對很多事情都漸漸冷感了、都認命了、都懶得爭吵了,唯獨你要拉我進基督教?我可以爆氣跟你鬥法耗個三天三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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