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字代表原文,黑字紅字代表反駁。

 

 

 

王清峰在《理性與寬恕》文章中指出,「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從事審判的是人不是神」....

 

依照她的邏輯,那麼全世界各國的法律應該通通廢除才對,因為審判在神,有資格定罪的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

 

最好能夠回到摩西制定十戒的時代,那就更符合她的思考模式了,因為十戒是上帝制定的法律。

 

但話又說回來,摩西的時代也有死刑,比如通姦就必須被眾人拿石頭活活砸死,這招恐怕比現代用子彈殘忍多了....不知道關於這點王清峰又怎麼解釋? 

 

而且審判是死後的事情,不是活著時候的事情,但身為活人的我們該怎麼辦才能不受罪犯的傷害?王清峰妳已經嚴重誤用了這句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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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說「殺人償命」只是造成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並不會使這個社會更好,要受害家屬用寬恕的力量,來洗淨復仇的怨恨....

 

沒錯!殺人償命不能令死者復生,但問題是台灣廢死刑的配套措施根本沒有任何建樹可言!

 

話說台灣也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關到最後還是得大赦特赦讓重刑犯假釋出獄,這群人很可能繼續犯案。反對死刑的人權團體你們又有甚麼妙策可以保護民眾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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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

 

關於這點我完全同意。

 

我們都知道子彈比較便宜,養個犯人十年廿年很貴,很浪費公帑。

 

另外,基層員工往往是最貼近民意的,比起高官不知人間疾苦的脫線思想更符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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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哽咽說「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

 

那麼善良老百姓的血債又是誰該來償還?妳不適任就乾脆下台吧!去當宗教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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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宣揚自己的理念,王清峰發出一篇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

 

關於這點,已經有人公開反駁說她的理性其實是理盲,寬容其實是偏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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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官員表示,政府推動廢除死刑,背後有相當大的理由,與台灣特殊國際現勢有關。台灣面對中國大陸威脅,要爭取西方國家支持,自然必須接納西方人權價值觀,無論誰執政,都很難不往「推動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我想問的是,那人家的文化涵養與國民素質台灣人有嗎?人家的法律與效率台灣學得起來嗎?

 

還有問題是就算爭取西方國家認同這道護身符也不見得有用,大陸打過來台灣自己要苦守七天美國艦隊才會出現,所以最好還是靠自己比較實在,扶老外的LP恐怕無三小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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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在台灣難落實,除卡在現階段多數民眾傳統觀念難接受,即便某天過半民眾贊成廢死,但要在哪裡蓋專門收容終身監禁受刑人的監獄?恐怕困難重重。從法務部單是要在偏遠地區建1座專供性侵收容人強制治療的醫院,都到處碰壁,至今沒著落,就可見一斑....

 

這就是我一開始就質疑的「廢除死刑可以,但配套措施在哪裡?」﹝鞭刑呢?電子鐐銬呢?勞改制度呢?


台灣連個強暴累犯放出來之後都管不好了,還想管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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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育昇昨也在立院重砲轟擊王清峰指出,現行法律有死刑制度,若三審定讞後不執行,就是違法違憲。若王清峰要堅持個人廢死刑的主張,就該比照衛生署長楊志良立即下台,去宣揚其主張,若王清峰不辭,他會以廢弛職務為由,要求監察院彈劾....

 

很明顯的,不顧被害人感想、不顧國家憲法,只顧著宣揚自己理念、只曉得忙著保護加害人偽善法務部長,是應該下台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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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廢死刑的原因:

 

遇到冤獄被枉死怎麼辦?

 

拜託!這是我今天聽到最荒謬的理由了!你以為台灣要判死刑這麼容易嗎?

 

請問遇到冤獄的機率是高或低?每天都有嗎?

 

我覺得台灣社會版上聽到重刑案的機率遠比冤獄的機率高很多很多。 


現代的台灣很難判死刑,就算你真的殺了人,只要第一時間趕快去自首,除非你真的窮兇極惡、罪大惡極,否則被判死刑的機率也不高吧?

現代的台灣被冤獄又被判死刑的機率就更低了除非你深陷不可思議的條件之中,比如拉法葉案,否則單純以機率來講是很低很低的。

而且一般刑事案件至少也得拖個一年半載的,比如竹竿性侵女童案就纏訟了14年之久,這段時間萬一真的有冤情已經夠你到處爆料了吧?現在爆料的管道那麼多,真的這麼容易被冤獄嗎?

要不然我們來做個實驗,換我來冤獄你,看看你會不會被判死刑?

最後,我仍然看不出廢死刑跟冤不冤獄有何因果關係?難道意思是說廢了死刑就絕對不會有冤獄了嗎?

再換個角度來看:你說為了防止冤獄應該廢死刑....我舉個例子,你每天騎車或開車出門上下班,有沒有可能出車禍啊?

我算過自己出車禍的機率大概是1/300,一年頂多出過一次車禍,也有連續三年都沒事的時候,那就是1/1000了。

再來看出車禍致死的機率有多高?

我目前遭遇過四次可能致命的車禍,平均起來大約就是1/3000

請問冤獄的機率有沒有1/3000那麼高?

其實交通部公布的數據應該比1/3000更高更高才對,大家可以上網自己查詢看看。

那麼....為了不出車禍,我們是不是應該立法規定大家不准騎車或開車,只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你問「這種邏輯搞甚麼鬼啊
!廢死刑跟禁止騎車開車有甚麼關係?」

你今天可以為了1/3000冤獄的機率要廢死刑,為什麼我就不可以為了1/3000車禍致死的機率建議政府修法規定禁止私人交通工具?

冤獄一時片刻不會死,你還有機會替自己平反。但是死亡車禍一下子就死了,而且遠比冤獄的機率高了很多很多,你可以因為冤獄嚷著廢死刑,難道我不可以因為車禍而嚷著禁止私人交通工具?這是甚麼道理?
 

 

 

王清峰說「死刑無法嚇阻殺人犯,所以死刑應該廢除.... 」

依此類推,法律無法嚇阻竊盜、搶劫、強姦、詐騙,所以法律也應該被廢除

死刑犯因為一己私欲而蓄意殺人,早就已經泯滅良心了、早就不顧自己的人權了,現在還反過來要給他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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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請參考以下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1/17/21tny.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1/78/21u0a.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0/17/21sz2.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0/5/21t4o.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1/78/21u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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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O:叫阮經天去跟王清峰部長說:今天你要是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們弄死!!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pid=254730&id=100000030981367&re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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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些你(妳)還會支持廢除死刑嗎?
http://share.youthwant.com.tw/sh.php?do=D&id=61020149

 

[轉錄] 死刑定讞未執行者名單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她願意代替這些死刑犯下地獄,那麼來看看這總共殺了75個人的44的死刑犯幹過些什麼事情吧。


(以下轉錄自PTT八卦板 avecmoi板友的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c0CFae )

 

台灣目前經判決死刑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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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
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
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
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
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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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詳情請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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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10/03/12/91-2578943.htm

面對法務部長抬出總統馬英九,網友也搬出佛教界聖賢做為「反擊」,指出堅持「不殺生」的佛教應該是最不贊成死刑的,但根據《當代台灣佛教界對死刑之態度的考察》一文,己故法鼓山聖嚴法師雖然贊成廢除死刑,但也一再強調一定要「就當前各國家的社會、法律、教育的環境進行評估」,而不是向王清峰那樣,說不執行死刑,就不執行死刑

另外,
佛光山星雲法師表明「社會上某些人要求廢除死刑,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死刑雖然殘忍,
但合乎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他更舉例台南監獄曾經太久沒執行死刑,因此沒有人敢進行槍決,最後只好委託國防部派遣憲兵前來處理,指出「不敢去執行死刑的獄卒是消極的慈悲,而國防部的憲兵卻是積極的慈悲。他們是無罪的。因為他們執行的是國家的法令。佛陀在因地中曾經殺死過一個害死五百人的罪人,這就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大無畏菩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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