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次的精神病患殺童事件很轟動,但是精神病患與死刑的存廢其實根本毫無關係,因為他本來就有病了,任何世俗的良知與價值觀都與他無關了。
你瞎扯甚麼家庭教育如何如何、社會教育如何如何,阿他就精神病啊!你是要教育甚麼啦?趕快抓去關吧!
而且隨機殺人本來就無法防治啊,別說你我一般民眾了,就連警察也會中刀的。
此時爭論死刑這已經模糊焦點了....
一日三起!北投樹林花蓮接傳揮刀威脅釀2傷
https://www.facebook.com/news.ebc/videos/1034918423209915/
所以無論我們多憤怒,我相信他還是可以逃過死刑的。
而且根據台灣的醫療資源,病床不足,病患人滿為患,你也不可能真的關他一輩子....遲早還是得放出來外面趴趴走的。
都是社會的未爆彈了。
但是之所以會強烈爭論死刑,代表這件事情真的讓大家怕極了、痛極了,原本一直壓抑著的憤怒與恐懼一下子突然被挑起來了!如黃河決堤。
尤其這次死的不是大人,根本就是個無辜的孩子....我相信任何家裡有小孩的父母,心裡一定很悲憤很驚恐。
由此可證,「廢死」真的毒害我們太久太久了,我們老百姓也已經妥協忍讓得太久太久了....所以現在只要一有風吹草動,我們就有可能抓狂暴怒,失去理智,見廢就打。
好文嚴選:日本人對死刑的追問(上)
http://www.storm.mg/article/50806
好文嚴選:日本人對死刑的追問(下)
http://www.storm.mg/article/50808
對岸人民對於南京大屠殺有句口號說:可以原諒但不能遺忘....
我覺得這邏輯套用在死刑制度上也就是:可以拖延但不能廢除。
不要再被名嘴媒體騙了!2015年台灣整年死刑定讞人數猜多少?零!
新聞圖文 - 優仕網-共產檔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N2761945.html
事實上台灣目前在檯面下幾乎已經廢死的狀態啦,死刑在台灣早就名存實亡了。我們已經被逼到牆角苟延殘喘了,我不懂廢廢們到底還要趕盡殺絕甚麼?
每年的死刑執行次數根本就是個位數了,維持在4~6件那麼低,甚至2015年還有零死刑的,這社會早就廢死啦,結果犯罪率降低了嗎?你覺得這又是誰的錯?
真的是另類台灣之光啊....外勞團購毒品 竟稱:「台灣方便買刑責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03/808016/
甚至聽說過法律相關科系的教授一開學就質疑你:你要怎麼保證自己不會誤判?冤枉好人?
「假如人類有誤判的可能,那你就有可能間接害死好人!」
在這種風氣之下,自然會給學生帶來法律判決上的一些微妙的心理變化....最常見到的,就是法官在處理殺人案件時,一審二審判了死刑,先平息眾怒。但是等到了三審卻180度大翻案,變成免死了,改為無期徒刑或終生監禁。這手段早就是法界常態了!
法官甚至會質疑你:你要怎麼證明兇手沒有教化的可能???
所以「冤獄」也是廢死們拿來作文章的一大理由。
只不過對於冤獄一說我還是有所質疑....比如鄭捷、台大宅王、湯姆龍殺童案,這些案例,你覺得冤獄的可能性高嗎?
答案是不高....非但不高,而且機率極低,大概低於百萬分之一以下的機率那麼低....
但廢廢們會吹毛求疵的靠腰說:即使只有百萬分之一的機率會冤獄,那一樣可能冤獄啊!
因為永遠不可能控制達到零的。
「只要人類一天無法避開冤獄的可能,那就應該永遠的廢除死刑」....這是廢廢們最常拿來模糊焦點的論調之一。
我想請問一下,你會不會開車?你會不會騎車?
那請問你出門是否可以保證絕對不會發生車禍?
請問你有沒有發生交通意外撞死人的可能性?你是否能保證絕對不會撞死人?人家也絕對撞不死你?
假如你撞死人或者被撞死的機率很低,大約是低於百萬分之一吧,但也一樣不是零啊!那你怎麼可以開車或騎車出門呢?你這人對社會對自己對家人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當然廢廢們會靠腰說:你怎麼可以把死刑跟交通意外扯在一塊比?
為什麼不能扯在一塊比?交通意外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死刑也是啊!
死刑有誤判,交通一樣有意外啊!我今天騎車出門,誰也不敢保證我絕對能活著回到家啊不是嗎?那你怎麼厚此薄彼呢?
這些都是你我每天不得不面對的日常與真相不是嗎?為什麼不能比?
單純講到交通意外的時候,廢廢們的態度都很理智,覺得這種事情有甚麼好禁的?意外本來就無法完全防範的啊,也不可能因此就不出門啊....但話題只要一扯到死刑,他們的態度又相差十萬八千里了,又變成「你無法做到絕對防範,你就不應該有死刑」....
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我總是忍不住懷疑他們是否有雙重人格~
廢死另一個重大理由是,死刑違反了兩公約的人權協議....
其實這個理由十分薄弱....請問一下,歐美國家承認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假如答案「不是」,那你只不過是大陸的一個省而已,請問你是拿甚麼身分立場簽訂兩公約?
假如答案「是」,那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加入聯合國?
光是這個問題就已經十分弔詭與鬼打牆了。
簡單說,老外要求我們履約,卻不給我們相對的認同啊。兩公約根本就是簽幹的!真不知道廢廢們到底在爽甚麼。
重點是....【所謂的兩公約僅僅只是一份宣言,並沒有干涉他國法律規定的權力】啊!
兩公約並非代表廢除死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272/
廢死的另一個理由是,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所以死刑當廢!
這個理由就更可笑了....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有沒有受國民教育?專科教育?大學教育?
當然有。至少國民教育是必須要有的,萬一沒有就可以告了。現代人讀到大學也是很平常的學歷了,大學生滿街走。
再假設我今天失業了,老闆炒我魷魚,那我是否可以責怪教育?說教育害我失業,教育無法完全杜絕我失業的危機,所以教育應該廢除?
這種牽拖聽起來有道理嗎?
還有,紅綠燈與交通法規一樣無法阻止馬路三寶與酒駕腦殘啊,請問你覺得紅綠燈與交通法規是否該廢除?
「因為沒有用,所以應該廢除」這種廢死理由聽起來合理嗎?
那我想反問廢廢們:你們為何不先提出比死刑更有用的刑罰配套措施,再來談廢死呢?
先提出具體解決辦法,而不是一味迷信「只要廢除死刑就會自動降低犯罪率」,這樣難道不會更容易令大眾信服嗎?
但廢廢們只要一遇到這種質疑,馬上就撇清態度,「這不是我能決定的,這得看政府如何想辦法」....
操!抗議是你在抗議,講到責任你撇清得真快嘛!
假如「相信死刑猶如迷信喝符水能治病」,同樣的,這番話也可以照樣打回廢廢們自己的身上:相信廢死就可以降低犯罪率,一樣猶如迷信喝符水可以治病!
事實上,無論任何制度都無法完全嚇阻犯罪率的。但問題是,假如連死刑都做不到的事情,你他X的憑甚麼以為廢死就能做得到?
所謂的理想,是有方向有步驟,可以一步一步慢慢付諸實現的,才叫做理想。
你自私的把解決之道丟給別人去處理的,自己一乾二淨只顧著大聲抗議、不用負責任的,那種東西沒資格稱之為理想,因為那只是你的「妄想」。
死刑的存在意義,不在於嚇阻犯罪,而是伸張正義....
而死刑,只是伸張正義的其中一種型態。
至於正義的定義到底是甚麼?死刑到底符不符合正義?我想這並不是少數專家學者自己說了算,而是需要大多數國民都能認同的正義,才有資格被叫做正義。
很多專家學者都說殺人不是正義、死刑違憲....但更諷刺的是,中華民國憲法打從一開始就是靠殺人建立起來的啊(推翻滿清),那你要不要順便也去推翻殺人的憲法啊?
正義或許有缺陷,正義或許不人道,正義或許不完美,但只要大多數人都能接受這一套正義標準,那麼少數人就沒資格出來擋路。
假如你追求的是絕對完美無暇的正義,那我只能說:你還是回火星吧,地球太危險了。
這種絕對完美並不存在於現世。
民主的定義,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不是強迫大多數國民去服從少數菁英的價值觀喔!
只需要少數菁英或高官的價值觀就可以決定整個國策方向的,不用理會人民心聲的....那根本不叫民主,那個叫帝國,或者極權統治。
但很遺憾的很多傲慢的高學歷法律人並不理解到這一點,只是把我們都當成獵巫時代的愚民暴民來看待XD
(很遺憾的,現在確實也很多人不理性的跑去瘋狂攻擊廢死的網站....唉!這也非我所樂見....)
所以假如死刑可以讓這社會「大部分」的被害人家屬的心理稍微寬慰一點,哪怕只是一丁點,那麼死刑都有存在的價值。
死刑的真正價值不是為了預防犯罪,死刑的真正價值是為了讓家屬放下心中的大石頭,覺得事情終於告一段落。
死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犯罪必須付出代價!比如舉世難容的罪行,那就只好讓你從這個世間徹底消失來做代價....
無論大罪小罪,都有各自的代價,也不可以大罪輕判、或小罪重判,或未審先判。這樣才叫正義。
你敢殺人,你就要有被殺的覺悟!假如連這個「公平」都做不到,你更沒資格談正義了。
但現在很多人連這個基本道理都搞不懂,就急著跳出來廢死了。踐踏民意。
相反的,假設今天社會上普遍瀰漫著一股「原諒殺人犯吧」的風氣,我跳出來提死刑?肯定被罵死....這就是民意!
死刑能夠預防的,只限於那種心中尚有一絲良知或恐懼觸法的罪犯。但對於精神病、心理變態、窮凶極惡的人來說,誰管你廢不廢死?老子照樣殺人!
但是有些法律人或高知識份子的傲慢,導致他們看不見這一點....「何不食肉糜?」
不判死最常用到的理由就是:反正人都死了,你判他死刑有甚麼用?
但問題是民眾並不這麼覺得喔!人民的心聲,法官們真的聽懂了嗎?
被害人求法官:不判鄭捷死 就判我死好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2/633253/
民主本來應該是少數服從多數才對,但現在演變成是大多數國民要屈服少數高官或菁英的定義與價值觀....
很多支持死刑的朋友都以為,廢死的人是因為他們自己家人沒有被殺,所以才這麼挺廢死....
其實根據我跟他們打交道的感想,就算他的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兒子女兒通通被宰了,他們一樣會挺廢死的....
因為假如因此就承認了死刑,那豈不等於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嗎?不就等於承認自己堅信的東西很愚蠢嗎?
所以無論如何都要堅持到底了。
心硬如鐵。
另一派的廢死認為,不判死刑,是為了要對兇手刑求報復....
比如每天用針插犯人的指甲、每天鞭刑他、每天虐待他、設立勞改營....讓殺人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樣才能起到警世的效果。
一槍斃了他,那種死法太輕鬆了!
聽起來很棒,而廢死之中確實也是存在著這種怪異派系沒錯~
只不過問題是,當初你們推廣廢死就是拿著「人權」這根雞毛當令箭來大做文章的,但是虐囚刑求很明顯的已經完全脫離人權了吧,你們這種理念自己站得腳嗎?
有點本末倒置了。
假如你們真的有辦法發展成勞改營,兇手每天真的活在水深火熱甚至絕望之中,那我就考慮不要反對廢死~
另一派的廢死認為,都甚麼時代了,還在講求野蠻的刑罰?你們是封建時代的人嗎?
我覺得,不管到達甚麼時代,人類的本質都是野蠻的。敢不敢發作而已。
這也就是為什麼,瘋子變態神經病、還有窮凶極惡的罪犯,可以輕易掙脫法律與道德良心的制約,逕行殺人。
再說,刑罰本來就不文明啊....比如闖紅燈罰錢好了,你覺得這樣就很文明嗎?
闖紅燈是我的自由、我的人權啊,法律給予我行使自由的權力,你憑甚麼不讓我闖紅燈呢?你野蠻!你不文明!你不人權!
終生監禁難道就很文明了嗎?挪威殺人魔不是每天都在靠腰政府迫害他的人權嗎?
刑罰本來就是要讓你感到不便,被剝奪自由,甚至越恐懼就越有效啊,嚇得你不敢再犯....這樣刑罰才有意義啊。罵刑罰太野蠻,是你太奇怪了吧?
真的不想要野蠻,那一開始安分守己就好啦,假設你一直安分守己,請問我要想辦法判你死刑的難度到底有多高?
所以問題不是去責怪廢不廢死啊,問題是「你幹嘛要做錯事讓死刑找上你呢?」
現在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的機率,明明已經比我考上公務員的機率不知道要低了多少倍了~
但多廢廢們都忽視這個因果問題,倒果為因,還洋洋自得,自以為先進。
有些廢廢們嘲笑鞭刑是封建時代產物,違反人權....
令我不禁懷疑,你廢除了死刑、又不准鞭刑,請問一下你還有甚麼好辦法可以令罪犯感到心生恐懼?
罰錢嗎?
畢竟連恐懼制約都沒有了,你還有甚麼不敢做的?
(就算你毫無恐懼,那至少死刑亦可以保證真正有效的隔離你....)
有些人說人民因為刑罰而心生恐懼,這種守法並非真的守法,而是被逼的....
但他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假如連刑罰都無法逼你守法了,難道你還期望這種喪心病狂會發自內心去反省自己!?
刑罰是一種「典範」,有警惕的效果。
犯了甚麼罪,就活該落得甚麼下場。
你不要去殺人,你就沒有死刑的威脅。
但某些人將此解釋成「反正人都死了,你槍斃殺人犯有甚麼屁用?」....
那麼依此類推,我紅綠燈都敢闖了,你警察開我紅單又有甚麼用???
這像話嗎?
當這個典範變得失去公正或者太低廉的時候,被過度膨脹的人權綁手綁腳的時候,失去警世的效果,此時瘋子與殺人犯就出頭天了....
其實,廢死在某個層面來說,等於變相鼓勵私刑報復了....
假設、萬一、不幸,我是這個小女孩的爸爸媽媽,而兇手在我面前行兇....
由於社會上普遍已經廢死了,所以我自知伸張正義已經無望了,而我小小的幸福已經被摧毀殆盡,再也回不來了。
我想我會毫不猶豫的當場親手殺死兇手的。
比起他被警察逮捕,然後關個幾十年,又放出去到外面大搖大擺,那還不如我親手宰了他。
就算同歸於盡我也沒差了。
反正都沒死刑了嘛,我幹嘛還在乎殺人呢?
之所以把兇手交給警察、交給司法去處理,是因為老百姓尚且相信法律可以還他公道....
萬一我早就知道公道已死,那我何苦還要把兇手交給司法呢?
另外,我個人質疑廢死是民X黨為了將來政變篡位的預謀....
只要台灣實質上真的廢死了,那麼哪天要鬧政變被逮捕也不會被判死刑了....
台灣正妹的伊朗老公告訴大家.一個法官的判決如何嚇阻不幸事件再發生,就這麼簡單!
生活時事圖文 - 優仕網-共產檔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62201096.html
廢死搭配無假釋無期徒刑?法律教授批「沒有假釋太殘虐」 法部:有違人權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N2762629.html
賤長日誌:我覺得闖紅燈也是我的自由,政府憑甚麼開單罰我錢?沒人權!
以前的廢廢說過,只要做到落實「永世隔絕」,那就可以廢死....
但問題是,這個方案已經被法務部親自否決掉啦,永世隔絕=違反人權。
所以最長關個15年或20年就可以放出來趴趴走了。
那廢死還有甚麼存在價值?
而且現在重大刑犯在裡面吃得爽住得爽,有甚麼感受到恐懼或壓力的機會?
(會覺得監獄痛苦的,通常都是小俗辣那點等級才會被欺負,真正大尾都是有特權的)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不如蓋個監獄把我們都關進去,這樣監獄反而可以保障手無寸鐵民眾的安全了
https://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10154043552886460?pnref=story
請注意!並不是每個超級英雄都支持廢死的喔!
蝙蝠俠為何「不殺」?因為從仇恨中,什麼都不會誕生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5116/
老友「北極熊」表示:不知為何,總有人把蝙蝠俠跟廢死劃上等號。他不殺人,交由司法處理,是不想動用私法正義。至於司法怎麼處置,就不是他的事情。從頭到尾我看不出來哪裡廢死。
以暴制暴不好?所以挨家挨戶每個人發一顆籃球吧!然後警察值勤以後都只准拿警棍防身就夠了....(反諷)
http://ww.apple01.net/cat79/node992954#14126
我覺得我們不如先通過廢死,然後長期追蹤犯罪率是否如廢廢們所說的下降,再拿真實數據來打臉並清算他們的罪孽。也就是假廢死,真清算~
洪慈庸:台灣有死刑 事情還是一再發生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47528
日本動漫有很多關於死刑存廢的爭議....比如死亡筆記本一開始就是在講法律的無力、犯人的狡猾。
夜神月一開始也是為了正義,但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走火入魔了,妄想成為神....
L最後雖然幹掉了夜神月,但說穿了其實也是一種自以為是的正義,遵守法律規定也不見得能伸張正義,因為正義依然還是那麼無力啊XD
只不過漫畫把L塑造成守法理性的好人,把夜神塑造為瘋子罷了。
刑法漏洞,殺人犯總能以精神疾病開脫罪責?媒體人徐嶔煌說日本這樣做
優仕網-共產檔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N2762754.html
證明教化可能~(來源不知,僅轉貼)
先說說我的看法吧....
1.這是一部很棒的日劇。
2.問題是古美門律師他本身就不相信正義喔,他認為真相不重要,正義是可以被捏造的,重點是你付得起多少錢~
3.屈打成招固然不對,但一個人明明犯了罪,只因找不到證據,只好讓他無罪....這種判決真的是正義嗎?或者是法律機器人之所為呢?
4.看過這橋段的觀眾就知道,那個殺人犯是真的有殺人,只不過因為檢察官為了讓她伏法而偽造了證據,所以這唯一的敗筆才讓這判決逆轉勝....
殺了人不用付出代價,可以靠著華麗的詭辯逃過法律制裁,這樣真的是你期待的正義嗎?
5.古美門律師應該是贊成死刑的,他認為死刑制度無可挑剔。他之所以不爽是因為他討厭輸的感覺+同伴被圍毆。他從不關心甚麼正義。
但很多廢死們故意忽視這一點,或者故意曲解這一點。
或許也不應該說古美門鄙視正義....或許應該說,他鄙視的是司法正義。
證據是可以捏造的,事實是可以捏造的,律師的言詞可以操弄陪審團甚至是法官的判斷....簡單說,這根本就是一場現場鬧劇秀啊!世間哪來的正義?
至於電影芝加哥更是將這種鬧劇詮釋得更傳神了。
Q:為什麼不把這些隨機殺人犯拿來成立研究專案?
A:因為全然沒必要。
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教化的....假如每個人都可以教化,那麼儒家思想與佛家思想難道還不夠高尚嗎?早就教化我們全部人了不是嗎?
如今社會必須支出的成本那麼多(老人照顧、弱勢照顧、慈善支出),本來就已經捉襟見肘了,甚至已經是赤字負債了,我還需要為了這些人渣成立甚麼研究機構?
人活到成年之後就不可以像小孩子那樣甚麼事情都歸咎於都是別人的錯、都是大家都對你不好。
自己的問題必須自己解決,而不是逃避現實,一有壓力我就去隨機殺人....請問這種心態是你的錯還是我的錯?
這種人就是必須永世隔絕,不能拿他0.01%的教化可能就賭上我或者我家人的性命。要賭請法官拿自己家人的性命去賭好嗎?別拿別人的命去賭。
死刑雖然不能阻止瘋子與狂人,但死刑可以將他們永世隔絕,保護其他善良守法百姓的生命安全。
假如法官一天不願意承認終生監禁,那麼我一輩子也不必支持廢死。因為永世隔絕的意義在這種爛法律定義之下早就全然不成立了。
菲國總統杜特帝放話日殺10人! 菲毒犯嚇壞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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