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很流行的一篇報導,大意是說,本來已經穩贏的格鬥比賽,贏家卻突然宣告投降,只因為他不忍心傷害對手....

http://www.teepr.com/mike-pantangco%E7%82%BA%E4%BA%86%E4%B8%8D%E5%82%B7%E5%B0%8D%E6%89%8B%E8%AE%93%E5%B0%8D%E6%96%B9%E8%B4%8F/

 

 

 

 

 

我的疑問是:那你當初還跑去考選手執照幹什麼???你不知道你的責任義務就是上台打人嗎?

 

與其這樣,那你不如去參加武聚,泡泡茶聊聊天算了。

 

 

 

 

運動家精神到底是什麼?

 

每個人心目中的定義都不盡相同,但是早期的運動家精神是提倡「勝不驕,敗不餒」。

 

換句話說,輸贏只是個副產品,重點是透過比賽達到挑戰自我、超越自我,藉由比賽競爭的過程中去了解自己、認識自己。

 

站在運家家精神來看,只要是認真參與比賽的人,無論贏家輸家都應該得到掌聲才對

 

 

 

但是我們再回頭看看現實中的擂台競賽,尤其是國術VS其他武術的擂台,你將發現國術人似乎並不是這麼友善與認同運動家精神....

 

只要你說你練國術,然後你打輸了,那在觀眾心目中你就是垃圾廢物,你就是沒功夫的傻逼。你活該受到唾罵~

 

 

或許我們可以大膽說一句實話:很多觀眾其實根本不懂或者不認同運動家精神的,因為他們的眼中只關心輸贏

 

但神奇的是,這種眼中只看得到輸贏的國術人,他們認為國術上台打輸了就代表你這人該死....偏偏這種人卻又自認為自己很有武德???

 

太諷刺了。

 

 

 

 

 

我個人對於運動家精神的定義就是:遵守規則,全力以赴

 

遵守規則是為了尊重大會,全力以赴是為了尊敬對手。

 

 

萬一只是兩個人自己練打,沒有大會單位可以讓你尊重的話,那就請你尊重自己的良心。

 

因為通常願意友善陪你練打的朋友,都是基於信任你才這麼做的。你就不應該用無規則實戰的思維,去暗算人家,偷吃步。

 

除非你們事先一起約好規則就是無規則....

 

 

 

 

反問一下,假如我參加擂台卻到處放水,該打的時候不打,該贏的時候不贏....請問這樣到底是在尊敬對手或者是在羞辱對手?

 

我想這種行為根本就是在羞辱對手、瞧不起對手,因為這只證明了「眼前這個人沒資格讓我認真」....

 

 

 

所以真正的尊敬對手,就是全力以赴,不打假拳不放水。

 

假如我們擂台實力落差真的很大,我拿出實力會令對手產生很大的危險,那我會考慮適當收力沒錯,但我不會故意表現得很不屑的樣子去羞辱對手,或者故意裝輸。

 

 

 

 

但很多人似乎不這麼認為....

 

比如之前還有參加跑步比賽的選手,本來已經勝券在握了,卻突然放棄終點,回頭跑向輸家,纏扶輸家一起抵達終點線....

 

居然也是贏得一片掌聲!?

 

 

 

這到底是同情對手還是尊敬對手?我想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假如我是那位輸家,我想我不會領情....我會當眾推開那位贏家,我寧願自己慢慢跑向終點。因為我也有我自己的自尊心,我不必為了你的偽善而配合你演這齣戲。

 

假如根據運動家精神的定義,輸贏只是副產品,我在這場競賽中發掘自我才是真實的結果....那你憑什麼為了表現你自己一個人的偽善理念,就跑來干涉我發掘自我的過程?

 

你尊重過你的對手嗎?

 

 

 

 

所以長久以來,我一直覺得這種人其實很偽善....

 

此歪風不可長

 

 

 

或許他也不是故意要偽善啦,但那在我看來也是一種婦人之仁。

 

假如你真的尊敬你的對手,你就不該表現出這種偽善與婦人之仁。

 

萬一你真的要表現你的慈善或婦人之仁,或許你就不應該成為運動選手....你應該考慮去參加慈善事業,我奉勸你應該要把自己放對位置。

 

 

選手的責任義務是什麼?就是替自己、替團隊、或者替國家,爭取到最大榮耀。

 

你要表現你的慈善,請你到別的地方去另謀高就。

 

 

我們不妨假設一種情況....假設將來的奧運比賽,大家都開始你讓我、我讓你,跑最後一名的就是冠軍、表現得最爛的就是贏家這樣....

 

請問這種競賽你會想看嗎???

 

這種比賽有參考的價值嗎?

 

 

 

沒有....因為你根本就是在污辱大會、污辱對手、污辱運動家精神。大家都比爛就好了

 

 

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一大群人在鼓舞這種偽善文化,或許你們有你們自己的一套理念吧?但我想我會極力拒絕跟你們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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