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得絕症許願「想和前任做愛」 人夫得知原因崩潰:我該怎麼辦?
無論這是不是創作文,FB底下的留言大多數是惡毒謾罵的字眼。
我可以理解為何這些人這麼憤怒,因為婚姻與愛情通常是帶有獨佔、霸佔的意味~
假如我問你,人權可不可以被某個主人獨佔霸佔、被當成是私人財產、甚至是奴隸?
我想大多數人應該會認為「不可以」,因為人權本來就具有自由、自主權,也就是你愛怎樣就怎樣,只要你頭腦清醒,不去犯法,不要去妨害別人,就算甚麼怪癖通常都在容忍範圍之內。
假如性可以擁有自主權,那就代表,今天無論老公硬上老婆、或者老婆硬上老公,通通都是犯罪的行為,是可以指控的....
假如你也認同這觀點,覺得合理,那麼我就當作你也認同「性自主權」這種概念~
加上我國的刑法通姦早就已經除罪化了,萬一老公突然不愛老婆了,或者老婆不愛老公了,然後出軌了,其實也就等於這段婚姻只是空殼子,貌合神離了,刑法上你也告不了對方通姦,頂多只能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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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太遠了....簡單說,婚姻在本質上是某程度違反了人權與性自主權的....
因為剛剛說過了,婚姻=獨佔、霸佔。當有人染指觸犯了你的財物、所有物,或者你的所有物想要出軌,你就會暴怒~
尤其是西方國家受到基督教的思想影響很深遠,一夫一妻制早就深植歐美國家的人心。(法國可能例外....我聽說他們的傳統文化並不會特別強烈排斥小王小三的備胎~)
而且這種「習慣把對方當成是你的私人所有物來看待」,是已經累積了好幾千年的文化了,你要改變真的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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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男人可能會抗議說,我當初花了那麼多時間金錢,費盡千辛萬苦才搶到她,而且我們的感情已經相處這麼多年,憑甚麼便宜了別人,你幾句話就想叫我拱手讓人?
我記得很多虛偽的男人當初在追女孩子的時候,花言巧語哄著說「我要妳幸福,妳的幸福遠比我個人更重要」....
換句話說,假如別人能帶給妳更大的幸福,那我為了妳,願意放手....
怎麼哪天女孩子突然反悔了,覺得跟你在一起不幸福了,死不放手的反而是你呢?
所以可證你當初只是講講好聽話騙她的,事實真相就是搶到了之後不肯放手讓對方幸福的反而是你XD
她已經讓你幹這麼多年了,臨死之前想跟前男友溫存一下,只是將死之人的遺願而已,你為何不肯呢?
當然你會覺得這是詭辯,我也承認這是詭辯~
因為人權畢竟不是無上綱的,人權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而婚姻本身除了獨佔霸佔,也連帶著必須負起責任。你不能光搶好處而不願意負起責任,這點我不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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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萬一婚姻最後只剩下責任而已了,只剩下互相利用、互相交易的功能,男的負責賺很多錢當工具人,女的負責打扮美美的被幹,愛早就已經消逝不存在了,那麼這段婚姻的意義到底又是甚麼呢?
問題的癥結就在於,你永遠算不到未來會發生甚麼事。
你現在當下很愛她,不代表未來你也會繼續愛她到死。她當下很愛你,也不代表她願意繼續愛你到死。
愛只存在於當下的心情,至於未來甚麼的都是未知數了,你根本無法掛保證。這就是實話。但是人性厭惡聽實話,於是為了維繫感情你就不能講實話,你只能說謊去迎合對方。
中間藏有很多無法預期的變數。哪天吵到突然不愛了,也是很正常的。
當愛與激情已經淡化甚至消逝了,當一切只剩下例行公事與責任的時候,事情就開始變得很無趣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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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人特別愛追求這種無趣乏味,他們覺得這樣的無味才是正常的,老是在那邊愛來愛去多累啊,可樂喝多了你也總會想要喝點溫開水吧XD
只能說,同樣一件事,不同的人永遠都有不同的想法與意見,你個人覺得正確的事情,到了別人眼中也未必還是正確的。
這也就是生活中最複雜的地方。婚姻制度是為了迎合大多數人的喜好與標準,一套維護社會的秩序。
但問題是,這套僵化的規則與秩序,不見得適用於每個人。
而愛情本身就是多變的,你今天很愛的人,未來未必也很愛。
但是人性為了搶到對方當成自己的奴隸,當下往往選擇謊話連篇,偽裝自己,總之先騙到手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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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無解。假如你問我哪種制度好?我會回答,到了現代「租賃制度」大概是比較合情合理的。
比如你用錢買對方的時間或者使用權,對方用時間或身體賺取租金。跟手機辦門號的綁約一樣,先給你一段時間去相處,用得爽就續約,用不爽就解約。不必囉拉巴唆在那邊抓姦或者跑法院告來告去。
聽起來好像很市儈?事實上你的婚姻也得用錢去維繫的啊,你忘了嗎?
而且婚姻維繫起來的成本搞不好比單純租賃更加昂貴了好幾倍,只不過你選擇認命罷了。你到底會不會算術?
比如女方要求男方買單,女方要求男方的房子汽車登記在她名下,女方要求聘金多少....假如你願打願挨的話那就沒問題了,但問題是這代價依然比租賃更恐怖,表面上看似是在講感情,但實際上依然在講錢,很多衝突不合也是因為錢~
假如我說錯了請你糾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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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前任可能也幹不下去,雖然可能真的被幹死了
A:我覺得留言說怎麼不去問問前任的感受....這問題根本是多餘的。
她是在徵求你的首肯,你OK了以後,後續才有聯絡前任的必要,我們再去問他肯不肯XD
他不肯,那至少你也盡力了~
而這問題根本把順序都弄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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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傳統社會就是這樣,男主外女主內,分工合作。 男的負責賺錢養家,除了賺錢沒我事了,我要看報紙打電動都是我的自由。女的負責生孩子整理家裡煮三餐,小孩發燒也是媽媽自己背去醫院就醫。 現代社會才是通通混雜在一起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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