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敘事陷阱」:亞亞不是一個人,她是一套劇本的開端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50701?fbclid=IwY2xjawJRD99leHRuA2FlbQIxMQABHZI8MQhkYTX_74VnSDSiW-6vYR1_RpBdiXyWZ-MneFnvodUPKj_N6Bayxg_aem_rHJcBMEQQanMLSuIvfg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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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喔……
我舉個例子……只是舉例喔!
比方說我主張「你是我的女人」,無論你個人同不同意、接不接受,在我的看法裡,「你就是活該被我捅!」
今天我客客氣氣拿錢要捅你,結果你斷然拒絕了。好!那麼下次我就用暴力的手段「武捅」你,而且這樣你非但收不到錢了,你反而還要拿一筆錢出來賠償我、要努力搖屁股取悅我……
請問我這樣算不算言論自由呢?
我個人立場,強烈恢復叛國罪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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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登央視被檢舉! 區桂芝哽咽:不認同對岸是敵對勢力
https://www.facebook.com/news.ebc/videos/639663798774127
妳大可以過去移民啊!
任何一個腦袋正常的女生都知道,性騷擾是令人不愉快的,比方說今天有個猥瑣男對妳說,我現在客客氣氣請妳打開大腿讓我捅,結果妳不肯乖乖就範,那就別怪我哪天闖入妳家進去武捅妳了。
妳覺得萬一真的有人敢對妳這樣講,算不算恐嚇?妳會不會毛骨悚然?可不可以提告?
結果親中派硬要拗說這叫做言論自由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