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有人曾對我說:
為什麼要救這些外來種?有能力的話保護原生種不是更好?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8822427571156362&set=a.4760710591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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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對外來種這個定義感到很可笑,因為假如針對原住民的身分立場來說,無論是明末清初唐山過台灣的漢民族、荷蘭人、鄭成功、日本人、或者是後來居上的蔣中正,通通都是外來侵略種....
假如我們自己經歷過好幾代先民的開墾(侵略)之後就可以厚臉皮的忽視歷史真相,默認了自己就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了,憑什麼還要把別的生命定義為外來種?
說穿了這就是人類的傲慢,人厚臉皮天下無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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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反對貓狗的人都會用一套詭辯邏輯說服自己與別人:你這麼愛保護動物,你怎麼不改成素食主義者?豬牛雞鴨魚肉難道不是動物嗎?
他們的邏輯是,只要你不是素食主義者,你就沒資格高喊甚麼愛動物XD
他們故意忽略了「人都是偏心的,只要是人就一定會有偏愛」這個大事實....
打個比方,比如我只會偏愛我自己的兒子,但我不會去偏愛你兒子~
這就是一種偏愛。至於甚麼無所不愛、公正無私的愛,這種情操大概只有上帝才有,很顯然的我不是上帝~
(但說穿了上帝也不是真的無私的愛,比如舊約聖經就認為上帝最愛猶太人,然後不信上帝的通通都下地獄~)
比如那篇文章的原PO也坦承自己就是愛貓人士啊,所以他願意去救貓。但他可能不愛綠鬃蜥或者福壽螺啊,所以他不會去救綠鬃蜥跟福壽螺XD
假如你覺得偏愛這行為很不對、很不好、應該被唾棄,那麼事情就很簡單了....你把你辛苦一輩子打拼下來的遺產也留一份給我兒子,證明你自己沒有偏愛,請問你意下如何?
自己都辦不到的事情,卻無恥的硬要拿來指責別人,這就是人類啊~
喔題外話....我雖然覺得人類發明外來種的定義很可笑。但我並不反對你去獵殺綠鬃蜥還有福壽螺~
反正這兩個物種確實也不是我的偏愛,我只要保護好我自己身邊的偏愛就夠了,太遠的我也無能為力,沒辦法我個人的力量就是這麼薄弱~
既許一人以偏愛,願盡餘生之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