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國中時代就有假文青的傾向,當時班上同學人人正處於一個很尷尬的青春期,也就是心智尚未像大人那麼成熟,還有很多異想天開不切實際的幼稚浪漫,但是肉體的焦躁卻隨著賀爾蒙作用早就已經開始暴走了....

 

那個時期也開始迸發出很多叛逆的想法,舉凡只要是父母在孩童時期嘗試要灌輸給我的所有觀念,在這個時期我就通通忍不住想要挑戰父母的權威並且推翻掉XDDD

 

我不相信大人灌輸的東西,企圖憑一己之力去找出世界的真理....

 

還記得那個時期三毛還有金庸都是我的好戰友。嘛,文青就是,只要找到了一點甚麼與眾不同的想法或者筆觸,只要能證明自己跟你們這群凡夫俗子不一樣,就會感到一種飄飄然的優越感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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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青春期的推進,那個時期我自然也對愛情感到好奇跟嚮往過。我們那個時代普遍來說還是個比較純真的時代,不像後來的七八年級生,聽說有很多國中生早就不是處男處女了。

 

 

當時還曾經試圖解碼「愛」與「喜歡」到底差在哪裡?

 

然後我發揮假文青的想像力,我認為所謂的喜歡一個人,其實你真正喜歡的只是「你在他身上觀察到的優點」,至於他的缺點你未必能夠接受,甚至會覺得很礙眼。

 

「愛」就是包括他的缺點你也能夠喜歡,因為你喜歡的是這個人,既然如此那就要包括他的一切好與壞,包括他的過去現在未來,身家背景,你都要能夠做到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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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進入大專時代,由於是和尚班所以無緣證明我的這套假文青結論是否正確,雖然專二時有找到馬子,但說來慚愧,當時除了牽牽手跟偷親一下臉頰就滿臉通紅之外,甚麼更越矩的舉動完全沒有機會發生過....真失敗!

 

直到出社會以後才開始跟後來的女友們有了模擬造人的經驗....

 

 

後用這一套假文青論點經歷了幾段現實的驗證,中年之後我發現當年的假設簡直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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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喜歡是變來變去的,愛也是變來變去的。

 

這種東西就跟心情一樣虛無飄渺與抽象,你今天心情很好,不代表明天也一樣很好。你現在心情很好,不代表晚一點也會很好。

 

我們的心情總是隨著現實環境在變來變去,當然感情也是。塵世間沒有甚麼是絕對恆常不變的東西。唯一的不變就是一切都在變。

 

 

第二,有時候你因為習慣了喜歡或愛上一個人久了之後,漸漸的你就因為適應了習慣而變成「麻木」了。

 

你會感覺自己好像並沒有真的很喜歡他,或者愛他?

 

一直到某一天,對方突然消失在你的生命之中,或者鐵了心要跟你分手了。你才突然驚覺「靠北!我不想失去他啊啊啊啊啊啊!」

 

然後你就在悔恨之中度過餘生,留下你最後一滴淚,嚥下此生最後一口氣,孤獨的死去,腐爛,直到隔壁租屋的鄰居聞到屍體的腐臭味才終於發現到你的存在....喔沒有啦,這個只是負能量文學派的比喻方式而已,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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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認為喜歡跟愛其實是一樣的情感,根本就沒有甚麼愛對方的優點也會同時愛上他的缺點這回事....馬的缺點就是缺點!我就算拿鐵鎚敲昏自己腦袋我也不可能愛上對方的缺點啊!

 

之前我也整理過一篇,「功過不能相抵」。很多人以為我只要為對方做很多事情,就可以彌補我犯下的缺失了....錯!大錯特錯!

 

功過不可能相抵,我打個比方好了,你每出軌一次,就送對方一百萬好了。這個交換條件聽起來很慷慨吧?(有的人可能覺得一百萬不夠收買他的人格,那你就要喊到兩百萬甚至三百萬)

 

對方或許真的會因為這一百萬原諒你,但是你當下對他造成的傷害與憤怒「永遠不會消失」....

 

對方只是為了得到眼前的好處所以暫時「選擇性失憶」罷了。等到哪天你們又突然為了甚麼衝突發生吵架時,這件黑歷史就會被端上檯面一起吵~

 

功過不可能相抵。

 

 

但是只要你的功永遠大於過,你給的好處特別多,那麼對方就可能為了好處而選擇容忍下去....

 

所以婚姻關係的長久秘訣其實就是「不斷的為對方創造出實質上的好處與價值,然後盡量不要犯甚麼致命的錯誤,不要故意白目去激怒對方,耐心聽完對方的嘮叨與廢話,然後接受對方就是個神經病雞掰人這個事實,我們愛他其實就是犧牲自己來濟世救人」那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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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愛與喜歡唯一的差別在於「程度」

 

你很喜歡一個人,你不見得會為了他瘋狂。但是當你很愛一個人,你很容易就會失去理智並且陷入瘋狂....

 

 

比如有句話說「兩肋插刀」....馬的!我就算再喜歡你這個朋友,我都不可能為了你去兩肋插刀好嗎?丟兩千塊給你就已經是我最大的義氣了XD

 

但是萬一你真的很愛對方,別說兩肋插刀了,叫你現在跳出去被車撞死你可能都不會太過猶豫....

 

 

所以喜歡與愛的最大差異不在於那些文青定義,而是在於瘋狂的程度,為了對方你到底能夠多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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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是怎麼發現這一點的嗎?

 

 

過年期間我因為高血壓的藥丸吃光了,結果要不是嫌麻煩沒去領藥,就是要等到診所開工以後才會開門。因此我延誤了好幾天沒有吃藥,我的血壓開始飆高,連續幾天熬夜打電動加重了病情,讓我眼壓暴增到50,視野出現一片白色模糊,甚至右眼有一個小區塊出現了永久性的視力缺損

 

當我明明已經快瞎掉了,我還是沒有停止打電動....

 

 

「原來我真的那麼愛電動啊!」那一刻我醒悟了,得道了。唯有愛才會瘋狂,光是喜歡還遠遠不夠。

 

 

比如我也喜歡一個人打沙包沒錯,打沙包真的很舒壓。但是光是喜歡並不會讓我瘋狂~

 

我沒有辦法把喜歡硬掰成是愛的那種層次,有些事情你就是注定沒有辦法對自己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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