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男孩上相親節目說到父母罹癌被24盞燈全滅,當時女主角說的話讓所有人沉默了...
http://www.buzzhand.com/post_419740.html
1.女方的反駁也挺有道理....畢竟這是個相親節目,大家都是來尋歡狩獵的,男女都想打到最大最肥的那隻獵物。
婚姻表面看起來像是一段愛情,但本質上還是一場交易。
殺頭的生意有人賺,賠錢的生意沒人肯做。
2.沒什麼誰對誰錯,只能說現實本來就這麼殘酷。
只不過,雖然女生的觀點講的很有道理,但我站在男性的心理上還是無法接受....道不同不相為謀吧。
但萬一換作我是女生,我承認我也不會跟他交往。這怎麼說呢....人無論做任何決定都必須先保護好自己,不要去打那種穩輸的仗,尤其是相親與結婚。
我們不妨再來看看動物界的求偶潛規則....
比如鳥類吧....鳥類裡面雄鳥通常長得比雌鳥更漂亮,毛色更華麗,借此來吸引雌鳥交配。比如孔雀就是。
雄鳥要求偶之前通常也是先搭好鳥巢,才會去求偶。否則雌鳥根本懶得理你。
遇上情敵競爭同一隻母鳥,互相戰鬥,這也是常有的事情。
再比如一些昆蟲的求偶,像是螳螂、蜘蛛、蠍子....
昆蟲的世界裡通常是母系社會,母的體型長得比公的還大隻、更強壯。
母螳螂一交配之後就會把公螳螂殺來吃掉,因為產卵會消耗掉很多能量,必須補充熱量才有力氣產卵。
很多蜘蛛也是這樣....但有趣的是某些公蜘蛛比較機靈,交配之前會先打一隻獵物獻給母蜘蛛,換取活命的機會~(但也不保證一定可以活命....)
蠍子的交配最恐怖了....因為你很難肯定對方真的是有心來交配的,也有一見面突然翻臉,發動偷襲就把同類吃掉的例子,常常發生。
在大自然動物界求偶有時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這跟人類有什麼關係?
有的,大有關係。就算沒有直接關係,也有間接上的類似關係。
首先,你是富二代、官二代或者高富帥,你比起其他男性就更有性吸引力了,起跑點就領先人家好幾步。
因為你不需要太多打拼就有現成的資源,女生跟著你在經濟層面上就等於穩賺不賠。
你想像一下兩個正妹,一個嫁給22K變成了台灣阿信,要什麼都得靠自己拼命。另一個嫁給高富帥每天逛百貨公司還有做美容SPA....假如你是女生,捫心自問你喜歡哪一種人生?
而雌性動物天生就有物色出強者交配的本能衝動。不管是飛禽走獸或者昆蟲,還是女人,這點大家都很相似。
強者通常也代表你比其他人能搶到擁有更多的資源....
所以不管到了哪個團體,女人都能很快的從一群男的裡面挑出最搶眼的目標來下手。
只不過強者在每個時代的定義都不太一樣....比如遠古時代的原始人,只要你力氣最大、打到最多獵物,你就是強者啦,你就可能吸引到很多女原始人。
但到了現代,力氣則沒什麼多大用處,擁有更高的身分地位與財富才是社會上的強者。
還有,生育本來就是一件很消耗資源的事情。
在大自然中要打獵吃到飽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母螳螂會吃掉公螳螂、母蜘蛛會吃掉公蜘蛛、母蠍子會吃掉公蠍子。
人類也是....你需要補充很多營養才能生下健康的孩子,你需要很多物資才能養育好下一代。
相對的,你比人家富足,你的下一代能得到的起跑點優勢理論上就比人家強大。
現代很多女生也是看準了這一點。
很多女人的想法隨著時代演進慢慢變成說「假如嫁給你,我沒有過著比單身前更自由更快樂更安穩的生活,那我幹嘛嫁給你」?
這也是個很有趣的性演化點~
有時候站在這個角度想想,女人現實是應該的,因為大自然所有的雌性動物都很現實啊。男人花心是應該的,因為我們在自然界扮演的角色本來就是播種....
女人最傻最好騙的階段大概是蘿莉時代以及學生時代....當時還沒受到社會萬惡金錢的汙染,心靈比較純真,還可以純純的喜歡一個人~
一旦錯過這個階段,讓她出去大城市見識過了,賺過快錢或者心態改變了,男人要追她就困難多了。
當然這番話也只敢在這裡私底下講講,傳出去是會被道德魔人踢館的。
回到最前面的一個論點:人都有先保護好自己的本能。
人天生就會追求對自己最有利的角度與說詞。
所以男女要挑選另一半,其實都是各懷鬼胎、機關算盡的。
比如男人都想要挑到又辣又漂亮,最好是一看就很有感覺的那種正妹。
然後男方家長對媳婦的要求,最好是那種聰明賢慧、持家有道、孝順公婆、懂得照顧家人、有自我犧牲的精神。
但假如你是家長,你生的是女兒,那麼你的想法可能會180度截然相反了....
你會很希望自己的女兒嫁過去是去當公主,是高高在上,是很有身分地位的,而不是去做牛做馬當女傭的。
因為你從小到大就是把她當成是公主在呵護~
一樣都是為人父母,但生兒生女的心態卻是整個截然相反,可以說是完全的對立。
這種矛盾能結婚才有鬼....
那你說男女應該互相尊重啊、有問題要好好溝通啊、不要太任性啊....
這都是虛偽廢話了,一點屁用也沒有。
假如這種廢話真的有用,那為什麼現代的離婚率會那麼高?
這麼說好了....我覺得離婚率跟時代的型態有很大的關係。
越自由越強調個人的時代,你的心態上就越不想跟別人妥協~
越和平越享樂的時代,你越容易得到物資,你就越不需要透過另一半的合作。
換句話說,這根本就是某種「風雨生信心」、「飽暖思淫慾」、「苦難會磨練出一個人的智慧」啊....
假如現在開始立法規定說,人到了30歲以前一定要結婚生子,違法就抓去勞改營蹲一輩子。或者因為細故就離婚就沒收雙方所有的財產,收歸國有....看誰還敢亂離婚?
那你就會想盡辦法跟對方好好相處了....你不見得會因此愛她,但你肯定會想辦法不離婚的~
隨便離婚往往就是因為你自己太任性、給你太多自由可以選擇了,人就很容易迷失自己。
以前農業社會生了女兒就當作是「棄子」或者賠錢貨來處理。
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去到人家家裡要孝順公婆,貨物既出概不退換,還有終生保固。
做錯事被離婚的女人是會害整個女方家族蒙羞的,甚至連娘家都不給回收的。下場真的很慘。誰還敢離婚?
現代人生得少,每個都就變成天之驕子、天之驕女在養了。離婚算什麼?
當然這種法律肯定是不合乎人權的,頂多只有北韓幹得出來~
只不過仔細想想,人權這種概念本身就充滿了各種弔詭呢。其中最弔詭的案例就好比挪威殺人魔了吧?我都已經搞不清楚這種政策到底是無知還是進步了。
其他留言↓
評:我想她們心裡會很暗爽....有錢的高富帥又死了公婆,簡直是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