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1






武術家的猛獸理論,以猛獸為師。



第一原則:武術家應以生存為優先,其他次之。

意思是說,你大可不必為了甚麼尊嚴面子或者為了證明自己很強而喪命,這樣真的很蠢。

現實案例↓
劉邦當初被項羽追殺時,為了更快逃命,直接把老爸跟老婆推下馬車,自顧自逃走了....劉邦後來消滅了項羽,成為漢朝的開國君主。

聽起來很孬?但是卻很實際。

萬一他當時很轟轟烈烈的慷慨就義,那麼漢朝早就不存在了。所以想盡辦法不擇手段求生存才是武術家的最大原則。

﹝註:所謂的武術家,肯定不是格鬥家、或者是格鬥選手,本質上不一樣﹞


還有,你也不要太過堅持非得打甚麼拳不可,或者太過堅持一定要打出甚麼風格....有時候你很堅持的東西未必是符合實際現狀的東西。

記住,能打贏就是好拳,能打贏就算是王八拳也沒關係。



第二原則:練武就是為了欺善怕惡,弱肉強食。

就好比野狼不會閒著沒事跑去挑戰獅子老虎一樣,萬一害自己受傷然後影響狩獵,就算沒被當場咬死,遲早也會餓死,這樣未免太愚蠢了....

大自然裡所有的猛獸幾乎都是懂得欺負弱小、避開強敵的生存高手,唯有人類吃飽太閒,才會傻到想要去證明甚麼自己的實力。

真實案例↓
來自於K6D蔡教官﹝空手道六段高手﹞的心法直傳。

假如一個身手矯健、威名遠播的六段高手都這麼說了,其他人的異議老實說也沒甚麼好爭論了。

當然,為了達成這個理想,你必須先痛下苦功才行,否則萬一功夫太差,能欺負的對象就太有限了。

假如你覺得欺善怕惡不對,應該要欺惡怕善才對....那麼也請你以行動證明給我看,你真的欺惡怕善的實例。﹝比如去把甚麼為富不仁或者魚肉鄉民的人全部打趴下,你敢的話我就真的願意給你點讚﹞



第三原則:兵者不祥。

動武本來就是不吉祥的,不得已而用之,能避戰免戰那才是上上之策。

真實案例↓
來自於老子道德經。



第四原則:兵不厭詐,兵行詭道。

意思是說真的要相殺起來﹝不是單純的切磋﹞,就顧不得任何江湖道義與規則了。

真實案例↓
來自於孫子兵法。

請參考最近發生的討債殺人事件新聞....上fb開戰 2男反遭屠殺

就連這些人都知道砍人要帶武器、要靠人海戰術、要打埋伏....我看只有腦殘武術家才會堅持所謂的「男人的實戰浪漫」﹝也就是徒手單挑﹞。

最聰明的做法之一,比如遞挑戰書以前你應該先派個徒弟去踢館,躲在旁邊看徒弟怎麼死的?然後藉此估算出敵人的實力,會贏才打,不會贏就趕快跑,不打沒把握的仗。



第五原則:刀不離身。

這裡的「刀」未必是指一把刀,而是貼身武器,或者是警覺性、危機意識。

像我長得這麼壯,我也不敢托大,至少都會準備兩三樣隨身武器。

就好比猛獸總是隨身攜帶牠們的尖牙利爪與警覺性,寸步不離。

因為意外總是不等人的,沒有誰出門時會考慮到今天可能被車撞,被撞死的人十之八九都不覺得自己有那麼倒楣,問題是它不必經過你的同意,終究還是有可能會發生。

而機會也不是靠別人給的,而是要靠自己準備好的、靠自己去爭取的。

你必須先自己做好警覺。

否則等真的有人出來搶劫你,你再來抵抗,那就太慢了....最好是在他搶劫以前,你就警覺到不對勁,趕快逃走了....

這又好比很多人問說「被塔克路撲倒怎麼辦?」或者「被勒住脖子怎麼辦?」

最好的答案就是「不要被抓住,最好在他抓住你以前就先幹掉他」....

等到被抓住才來想辦法掙脫,已經太慢了。

真實案例↓
這就好比很多人打架打輸了都阿Q的歸咎於說「今天我剛好狀況不好」、「今天我剛好肚子痛」、「今天我剛好沒睡飽」、「今天我剛好腳扭到」、「今天我剛好沒有心理準備」、「今天我剛好喝了點小酒」或者「對方太大隻了」....

無論用甚麼理由,反正追根究柢就是不承認自己打輸,藉此維護自尊。

藉口....其實都是藉口!

很多人還沒學會真功夫,卻先學會講藉口。

那些都是養尊處優的現代人用來自欺欺人、維護自尊的藉口罷了。

藉口只有在和平的時代才有用....但是對於生跟死而言,藉口其實根本毫無意義,所以我不想聽。

再說一次....意外永遠不等人的,意外總是來得突然,即使萬全的準備,都不能保證我一定能活得下去了,更何況是滿嘴藉口的阿Q?

我們只能盡量做好防備,不要再講藉口了。

就好比當初我折斷了肋骨,連走路都痛的時候,我還在思考,萬一有個萬一,我該怎麼打刺拳?該怎麼踢人?該怎麼逃走?

因為我打從根本就不認為,搶匪會因為我受傷而同情我,放過我。

所以我不編藉口。


其實真的要比藉口,這位獨臂老人比你更有資格找藉口,年紀又大又缺了隻胳臂....可是人家沒有這麼做!反而用獨臂挑戰年輕人↓





第六原則:寧願先在家裡被打趴,好過出去外面才丟臉。

意思是說,趁著能打,盡量多打,找幾個同門的用力打,就算被打到KO也沒關係。

寧願先在師門多打幾場架,至少可以長經驗。就算丟臉,也是丟給自己人,沒甚麼損失。

總好過自我感覺良好,結果出去外面了,自以為很強,結果被慘電....要來得實際一些。

很多人都是不講打,也不練打,或者雖然打了,但都是打好玩的、打技巧的,不打KO的,那都沒用。

真實案例↓
獅子老虎野狼這些猛獸,小時候都跟兄弟姊妹撲來撲去,練習獵殺的技巧,長大了就是真的要靠自己去殺死獵物了,是血淋淋的,一點都不浪漫。



第七原則:獅子搏兔,亦盡全力。

世界上沒有那種,輕鬆打贏、悠閒制敵的武術。

除非你遇到大外行或者大肉咖,否則大家身材體格功力差不多時,拼盡全力都未必會贏了,哪來的悠閒制敵?一個打十個?

真實案例↓
即使強如猛獸,也靠偷襲的....先是靜悄悄偷偷摸摸接近獵物,算準時機,猛然偷襲,猛然爆發。

世界上沒有那種先鬼吼鬼叫、告訴獵物「我來了!」的猛獸!

有的話早都餓死了。


跟武友打架也是....先靜悄悄的、保守的接近對手,試探對手,算出他的速度力量與習慣。

假如直覺打不贏就乾脆認輸了,老實說聲「技不如人」,或許還可以全身而退。

打不贏千萬不要死命硬撐,反正這又不是打實戰,萬一為了面子硬撐,受傷躺醫院很麻煩的。


假如算出來結果打得贏,那就要猛然偷襲、猛然爆發,最好是逮到機會一下重擊就把對方打趴下,就像毒蛇那樣,猛然一咬,猛然消失。

很多人會在那邊你來我往纏鬥下去,沒完沒了,原因就在於沒有辦法猛然爆發。

那就只好互毆個老半天。

但就算讓你互毆贏了,你也全身都是傷了,划不來。﹝其實不管再怎麼練,真實打架中互毆總是很難避免的,只不過最大的差別是,互毆只是一種求勝的手段,而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據說全盛時期的泰森,從來不打試探的,都是十秒鐘之內就結束掉比賽。

憑甚麼?

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憑著他天生可怕的爆發力,可以把戰鬥力由零瞬間飆高到一百!對手根本來不及準備就中招了。

就像猛獸一樣。



第八原則:猛虎落地勢。

「猛虎落地勢」出自於漫畫亂馬1/2,意思是說好漢不吃眼前虧,當情況很惡劣時,該示弱就要示弱,不要逞強。








真實案例↓
我說過我這輩子沒遇過流氓混混,習武只是練自爽的而已....其實這話只說了一半。

另外一半是,即使我遇到混混找碴,我的性格比較膽小,也會本能性的逃避戰鬥。

比如有人故意瞪我,我不會反瞪回去,我會故意看旁邊,不看他。

我不會自恃長得比較壯或者有練過武功,就一定要反嗆回去。

只有少數幾次例外....比如有一次有個年輕人瞪我瞪很久,我已經轉頭不看他了還是繼續在瞪著我,惹我真的不高興了,我當場就把戒指虎掏出來把玩兩下,故意假裝在擦灰塵,結果那個年輕人嚇死了,換他趕快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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