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0




當初聽到這則「舊聞」,本來就想要寫篇文章,讚嘆一下哈林這位獅子座男人的王者之風了,結果一直拖拖拖,拖到忘記寫了~

最近又聽到伊在對岸節目中引起的爭議事件,才又想起此事,趕快補寫一下....




【當信任遇到背叛】


伊能靜婚後緋聞不斷 哈林的信任換來離婚收場
2009年3月21日 00:13
http://www.nownews.com/2009/03/21/91-2425587.htm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伊能靜與庾澄慶(哈林)9年的婚姻,在20日雙方發表離婚聲明後正式玩完,僅管讓這場婚姻結束的引爆點是「牽手情」,但回顧伊能靜的緋聞,即使是結婚了也沒停過,其中包括主播陳海茵的弟弟陳嘉鈞、地產富商與鞋業的「鑽石王老五」陳英傑等等。

由於太愛伊能靜,因此先前任何人向哈林說了什麼,身為老公的他,始終力挺老婆到底,但他大概沒想到,信任竟換來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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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來就是應該建立在互相尊重、體諒、忍讓、付出與信任,這個大原則之上。

但是你的信任卻遭遇到對方的背叛,真心換絕情,這時該怎辦?



我想大多數的男人﹝包括我自己﹞,八成會覺得很恥辱、很憤怒、很難接受。

甚至性格比較強烈激進的男人,會抱著對方一起同歸於盡、玉石俱焚。這例子在報章雜誌上也是時有耳聞。

即使沒有發生甚麼刑事案件,但最低限度爆發幾次口角衝突、互相叫囂謾罵,或者在網誌上寫對方的壞話....應該也是人之常情吧?


但是哈林的反應讓我非常驚訝與錯愕....

哈林完全沒有公開批評、嗆聲、開記者會自清、或者找伊興師問罪的意思。﹝不像邵婷事件那樣﹞

然後沒多久就發出離婚聲明了,完全沒有挽回的意思,或者拖泥帶水。﹝不像高金事件那樣﹞


這實在是非常強人所難的舉動,完全不符合一般世俗男人的行為模式。

印象中,那只有越王勾踐之類的偉大人物,或者喜怒不形於色、自律極嚴的人,才幹得出來這麼強大的行為。


堪稱所有男人的典範



首先,對女人,我們必須了解幾件事情....

第一,女人愛你的時候,無論你做了甚麼﹝比如打她罵她羞辱她﹞,你都是對的。

女人不愛你的時候,無論你做了甚麼﹝比如送禮送錢打電話﹞,你都是錯的。

當然女人喜歡一個男人或討厭一個男人,總是能擠出幾十個幾百個理由....但身為男人,我希望請你這輩子要記住一件事,那就是:這些理由其實根本就不成理由


無論是女人喜歡你的理由、或者是討厭你的藉口,這些都只不過是表象而已。

真正的關鍵,完全出自於她們內心對你的好或惡、愛或恨。

也就是「感情」。



假如把這些「理由或藉口」,視為人體外面的「皮毛指甲」,這種表象的東西....那麼好惡、愛恨這些感情,才是支撐整個人體架構的「骨肉內臟」,這些深層的東西。


所以「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

假如她要愛你,她自己會找到很多理由去喜歡你、替你的行為合理化就算你趕她,也趕不走。

假如她不愛你了,她自己也會找到很多藉口去討厭你、把你妖魔化就算你下跪,也留不住。


一切都是感情取向、心情取向。


所以女人根本沒有「邏輯條理」可言,她們的所作所為幾乎都是以感情取向、看心情做事居多

也就是說,就算她真的是姦夫淫婦好了,她一定也有自己的一套歪理,自圓其說,然後深信自己正義必勝



舉個例子,同樣一件事情,女人只要換了立場,馬上就換了腦袋....

比如大老婆最討厭小三介入婚姻,往往大罵對方是「破壞家庭的狐狸精,應該拖出去浸豬籠」....

等到哪一天,她自己身陷情關無法自拔了,自己也變成人家小三了,她肯定會認為自己是「我勇於追求自己的真愛、捍衛自己的真愛,挺身而戰,我有甚麼不對?」


同樣一件事情,換了立場,就換了腦袋。




你跟這種有理講不清的生物講道理、爭論是非對錯,豈不是顯得你這人「愚昧、荒謬」?

﹝比如有一本書的書名就叫做別跟驢子過不去,也不要試圖跟驢子講道理﹞

所以偉大的孔子曾說過: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

因為這兩者都不按牌理出牌~


張忠謀先生更是開宗明義地告訴了廣大男性同胞,你當初之所以能夠追到你老婆,絕對不是因為你很會講道理....而是因為你很會討她歡心。

既然如此,
你怎麼會期望她跟你講道理呢



所以哈林第一時間選擇沉默、冷處理....這才是最正確、最體面的決斷。


萬一哈林當下採取跟她據理力爭,肯定是羅生門了,只會吵個面紅耳赤,互相潑糞鬥臭....那麼哈林今天就不是我心目中的真男人了,而是一個世俗的男人。

﹝當然,我也不認為這應該被拿來當成甚麼分手的標準,然後叫每個男人比照辦理....因為這真的太過強人所難了,簡直不是一般人幹得出來的。我還是覺得,會忍不住大吵大鬧的,才是活生生的人~﹞



然後哈林也不採取「挽回」。

身為男人,我們應該早點了解一件事,那就是莊子說過的一句話:最毒婦人心

她今天就是因為眼裡沒有你的存在,她才會去跟別的男人搞曖昧、傳緋聞,不是嗎?


假如明明就不是你做錯事在先,你居然還要反過來苦苦挽回她?這行為除了自降格調之外,你還會被她看不起~


既然她早就變心了,我們身為男子漢,輸也要輸得有面子,乾脆鐵了心,不口出惡言,也完全不挽回了。

最好連電話簡訊都不要通,也不要回應,這樣更顯得乾淨俐落!



最後,哈林選擇直接以離婚落幕。這更是真男人的最佳典範啊~

這等於是公開默認了「搞清楚!今天是老子我不要妳了,不是妳來甩掉老子我。」


大丈夫何患無妻?俗話說「中華兒女千千萬,這個不行馬上換」。


以哈林的外貌、內涵、名氣、資歷、身份地位,真的要找第二春,還怕沒人搶著排隊嗎?

所以離婚,真的是保全了裡子也保全了面子。廣大群眾也幾乎一致同情哈林的遭遇,一致鄙視伊的無情無義。

從這個角度來看,哈林確實得到了大眾人心的歸向,贏得很漂亮。

再看看幾年後的今天,大眾認同依然是維持在對哈林很有利的風向。



哈林的遭遇,自古以來皆有之,不足為奇,其實每個男人都有可能遭遇到,所差別者只不過是機率高低而已。

所以我建議男性同胞應該以此典範,潛移默化建立起一套教戰守則,平常就要保持憂患意識,未雨綢繆,保持第一時間就能夠淡定的最佳境界。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這麼說啦,實際上我看這根本強人所難~﹞



所以哈林的典範告訴我們一件事:假如我們注定要失去老婆,那不如想辦法保留體面。

不要搞到最後隨情緒起舞,兩個都失去了,那真的就只剩下難堪而已了。



後記:

當年我有個老友聽了這則「新聞」,他說:「假如我是哈林,我會去驗一下DNA,確定小哈林的真實身分」....

我當時聽完只覺得目瞪口呆,一陣傻笑,不知該作何反應....


目瞪口呆的原因是,第一,站在邏輯上,我很難否定這個令人難堪的推論,確實可能存在....

第二,但假如要我接受這麼難堪的事情確實可能存在,那我到底該如何看待人性的黑暗面?以後我該怎麼跟女人這種生物和睦相處?

這令我很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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