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的主張「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所以死刑應該被廢除」....
那麼,警察取締闖紅燈一樣無法嚇阻人民闖紅燈或酒駕的行為,所以依此類推,交通法應該被廢除。
依此類推,性侵害防治法一樣無法嚇阻性侵害,所以性侵法一樣應該被廢除,以後通通合法強姦好了。
這就是廢死聯盟根本邏輯上的錯誤。
但他們本人卻不願意承認自己邏輯出問題,反而將一切罪過怪在有死刑居然還會有殺人犯,可見死刑沒用。
我在上述講過了,依此邏輯,有性侵法之後一樣有性侵犯的出現啊,可證明這套性侵法根本沒用,應當廢除....
「因為這樣,我只能更努力的做廢除性侵法」XD
廢死聯盟將殺人案怪罪在死刑頭上,但事實上,根據我的不負責統計,現在台灣十個殺人犯裡面,頂多只有兩個被判了死刑。大部分都沒被法官判死刑。
甚至挑明了講,現在法官普遍都故意不判死刑。或者一審判了死刑,應付大眾一下,到二審卻又翻案了。
依照廢死聯盟自己的邏輯「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事實上他們根本就是搞錯了,死刑根本近乎名存實亡了....所以正確答案應該是「就是因為大部分的殺人案件都沒判死刑,所以導致為非作歹的人更肆無忌憚的殺人、傷人」。
假如我國的死刑並不是兩三顆子彈了事,而是先抓去遊街示眾,丟雞蛋丟青菜,最後交給暴怒的民眾活活打死。或者被活生生摘除器官,拿去醫院救人....我就不信這樣子還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
我們姑且不管廢死的合理性好了,先假設真的廢除死刑好了,請問廢死聯盟要拿出甚麼替代方案,讓殺人犯都很害怕受到制裁???
比如鞭刑?
死刑的意義不在於單純嚇阻犯罪,死刑的意義在於犯罪後的代價。
也就是永世隔絕。將一個反社會、有殺人傾向的激進分子,永遠隔絕在社會之外。藉此保障大多數善良老百姓的安全。
犯罪根本是無法嚇阻的,不管你是再先進再文明的國家,社會一樣都有敗類,一樣有殺人魔。
所以刑法的存在意義並不在於單純的嚇阻犯罪,而是在於犯罪必須付出代價。
永世隔絕的辦法不外乎兩種:死刑。以及終生監禁。
為何我國不適合廢除死刑?因為我國極少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你只要在獄中表現良好,即使是無期徒刑,一樣有機會爭取假釋。
假如監獄人滿為患,最後還是得想個名目大赦特赦,把那些受刑人放出來。
台灣是個小海島,土地有限,再加上落實終身監禁的困難度,所以台灣並不適合完全廢除死刑。
再加上,廢死聯盟只吵著要廢死,根本提不出任何具體的改革辦法,配套措施,或者提供的配套措施過於理想化,評估起來根本難以落實,提了等於沒提一樣。
就好比我剛剛講過,不管你多麼先進文明的國家,你的教育多麼成功,社會上還是會出現敗類的。你只能預防,無法根除。
廢死聯盟自己提不出解決辦法,卻高喊理念,高喊加害人的人權....這才是最令大眾無法苟同的部分。
我建議政府應該將每個殺人犯,分配給廢死聯盟的成員去控管,讓他們住你家,陪他們吃喝同居在一起。
你沒有長期近身去了解過殺人犯的心理世界,你自己都不了解你自己的當事人了,你到底憑甚麼高喊廢死?
這不是標準的「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嘴砲心態嗎?
然後這段期間殺人犯每殺死一人或者棄保潛逃一次,都算在你頭上,你得負起連帶責任,採取連坐法處分。
我倒想看看你們究竟有多少誠意可以去落實你們所謂的信念....
或者乾脆真的廢除死刑,然後進行長達十年的追蹤,看看犯罪率是否真的有明顯下降?
因為現在無論你廢不廢死,死刑早就等於名存實亡了,廢不廢都沒差了。乾脆廢掉,然後找專門機構進行客觀的統計追蹤。
萬一沒有,那就代表「廢死聯盟的理論都是唬爛的,廢除死刑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
事實勝於雄辯。
那就全面恢復死刑,順便把廢死聯盟抓進去關,讓他們負起社會責任,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我個人的立場,倒也未必要堅持死刑....
只要有能比死刑更恐怖的刑罰去處理殺人犯,我就沒話說了。
比如先拉出去鞭刑示眾,再加終身監禁。
或者人體實驗刑....把犯人抓去當白老鼠進行新藥的活體實驗,你活多久就注射多久,死活各安天命,不能國賠。這樣反而有意義多了。
能做到這樣,我就贊成廢死。
死刑論述-人被殺時廢死聯盟躲哪去
作者:李殷財(律師、曾任檢察官)
「我年輕無知時傾向廢死,當檢察官後,看著一具又一具的屍體、家屬的痛徹心扉,開始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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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看到割喉案件會更認真反廢死!死刑是錯誤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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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落淚咧?
不是死刑選擇了他們,根本就是他們自己選擇了死刑。他們已經放棄了正常守法的生活方式了好嗎?
這個可以套用討厭流浪動物者的思考邏輯....你們這些偽善者這麼愛動物,以後都把流浪動物領養回你家好了。
你這麼關心死刑犯,以後都把死刑犯領養回去你家跟你關在一起好了。
很多人對於廢死之所以這麼理想化就是因為他們這一生沒有跟殺人犯近身接觸過,去了解他們內心真正的想法與習性。也沒親眼看過被害者屍體死狀有多麼慘。
這個理想說起來很崇高,但可惜始終有點不切實際。
那麼打破理想主義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貼身、長期去多多了解殺人犯的內心世界....
廢死們不是先求改善社會而後到達可以廢除死刑的條件....而是毅然決然的先廢掉死刑之後,然後迷信將來就會莫名其妙、有如神助的治安突然變好了!?
廢死的重點與順序根本就是與世間常理嚴重脫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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