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9




進入主題以前,先說說題外話....


說來好笑....年輕時受到漫畫「拳兒」的影響,我一心一意追求「一擊必殺」的境界~~


一擊必殺就是一招取勝的意思....

大多數人都以為,一擊必殺是「只發一拳打死人」....老實說以前我也這麼以為,但後來打架次數多了以後,經驗法則告訴我,這種機率簡直不太可能!

就算你把體能操到爆,也不太可能做到。(除非你是浩克銀背猩猩或者是賽亞人,那就例外~~)


除非對方生病了,身體太差,或者命中註定該死,或者你根本就是搞偷襲暗殺,人才會被你一下子打死。


比如像這一則不幸的YOUTUBE動新聞....





有時候你拿開山刀或者武士刀去砍人,人都不一定會被你一刀砍死了,光用赤手空拳憑甚麼一擊必殺呢?


比較有可能的結論是,一擊必殺是一個連續的有效動作....

比如,抓準時機,由牽制→捕捉→開門→猛擊要害,完成一連串有效動作。

這種機率還比較有可能一些。


既然它是個連續動作,那麼第一下就很重要!

萬一你的第一擊沒有辦法讓對方不得不驚嚇停止動作、或者不得不採取行動去回應,那麼要進入捕捉或者開門都是不可能的,更遑論朝要害猛擊了。

比如你打出一拳,結果人家輕輕一拍就把你的拳頭拍掉,或者乾脆仗著抗打能力直接猛衝過來承受攻擊,然後趁著你架式潰散,狠狠補給你幾下重拳,你就暈了~~


與其期待一擊必殺的發生,不如老老實實,把體能練壯了,然後靠著基本動作去應戰,再想個好戰術可以應用,會比較實際一些。


話雖如此,一擊必殺就好比考古界消失的亞特蘭提斯一樣充滿夢幻,深深吸引著傳統武者的內心。


其中一種可能達成一擊必殺的理論,就是挖眼打喉撩陰,也就是俗稱的下三濫打法。

正常人的要害被打傷,肯定因為劇痛難當而戰鬥力銳減,嚴重時甚至連行動力都會停擺,或者殘廢、死亡....

我們打架最怕的就是對方生龍活虎,怕被閃開、怕被反擊....既然他的行動力已經停擺,那就沒甚麼好怕的了。

這時候就可以趁機再朝他最脆弱的地方,狠狠補上幾記重擊。



拳譜文獻就有記載:上打咽喉下打陰,中間兩肋並當心﹝各派流傳下來的版本略有不同,但大同小異﹞。可見這種打法在古代野蠻的世界並不稀奇,不算甚麼卑鄙,反而很「實際」。

在戰亂的古代,所謂的實戰武術,本來就是不講道理,不打聲招呼提醒你,沒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跟你談甚麼堂堂正正的規則。


但是到了現代,運動型競技武術,就容不得你這樣亂搞....

第一,會友善跟你切磋的大多是好朋友,你怎麼忍心挖人家眼睛?抓人家蛋蛋?

第二,現代是法制時代,萬一真把事情鬧大了,會被警察抓去關,傷害罪成立。

就好比警察抓犯人雖然有公權力,都不可以隨便開槍了,也不可以隨便打人,搞不好會上報紙的....

你連警察都稱不上,那就更不用談了。萬一打傷人,鐵定會被抓去關。實戰又有甚麼用?能賺大錢嗎?


換句話說,現代所謂的實戰武術,其實就是不合時宜的武術~~你無法用它打擂台為國爭光,也無法用它來交朋友,只能單純拿來殺人。

除非你的職業就是反恐部隊、職業殺手或者黑社會,否則練了它實在沒甚麼用武之地。

真的遇到萬不得已,非得生死相搏了不可,那才必須拼死一戰....否則遇到打劫最好乖乖交錢消災算了,把錢一丟,趕快逃開比較要緊,逞強幹甚麼?

就算真的要比實戰,也不可能是赤手空拳單挑那種實戰。肯定是那種,用刀槍兵器砍你、用火槍子彈射你、用人海戰術扁你、用偷襲暗殺陰你,用汽車貨車撞你、寄炸彈包裹炸你....這種實戰絕對比拳頭實際太多了~~


不過讓我們暫且先撇開法律不談,撇開實戰不談....所謂的挖眼撩陰,這種下三濫打法,用來打架真的有實用價值嗎?


首先,打架肯定會遇到抵抗,你要打人家,人家當然會防你,不可能雙手開開任你打。﹝除非你偷襲﹞

當你意圖闖進人家的門戶裡面,肯定會遭遇對方猛烈的拳打腳踢反擊。

換言之,萬一你的戰鬥力打不進去,光在外圍戰就已經被對手窮追猛打時,你想挖眼撩陰簡直不可能!

你必須先有辦法近身才可能挖眼撩陰成功....

在打架中想近身,你的功夫肯定要比對方好一點,才不會被打成豬頭,你才有機會挖眼撩陰。

否則你自顧都不暇了,拼命反擊都來不及了,哪有閒工夫慢慢去瞄準對方的要害?﹝打架中那種高速移動,想要正確瞄準一個小區域要害是很困難的,好不容易瞄準了,剎那間又跑掉了﹞


但是問題又來了....既然你的功夫勝過對方,足以近身,正大光明的攻擊就已經足以打趴對方了....你何苦再多此一舉,搞甚麼挖眼撩陰那一套來落人話柄?


所以結論就是:挖眼撩陰,打的是功夫遜於你,會被你輕易近身的人。

或者是戰鬥力差不多,但是對於陰損打法疏於防備的人。

萬一用在有心理準備的高手身上,是一點屁用也沒有的。



很多國術人都很自傲自己練的是「實戰武術」,自認為自己練的東西跟「運動武術」那種靠著打規則取勝的東西不一樣,甚至認為「你練那麼壯有甚麼用?只要我一挖下去你就死了」....

問題是....當你挖人家眼睛的時候,相對的你自己也必須承受被挖的風險。

這很公平,不是嗎?

只不過我相信沒幾個正常人願意參加這種無規則的比武,太瘋狂了~~

所以練了實戰武術到底實不實戰?應用的機率有多高?我想這答案只有自己心知肚明了。



後記一:

有些挖眼撩陰攻擊是無意中成功的....本來也不是故意要用,結果莫名其妙就中招。

相反的,有時候故意要用,反而被對方警覺到,以失敗告終。

打死人也是....偶而聽說雙方比武,結果發生一不小心打死人的意外。

可能是,雙方戰鬥力太相近,彼此的攻擊都很有殺傷力,結果求勝心切,碰撞得太激烈,始料未及的悲劇就這麼莫名其妙的發生了。

有時候故意要往死裡打,反而一點效果也沒有,對方還活蹦亂跳。

只能說,意外永遠是難以捉摸的,所以才被稱之為意外。


後記二:

挖眼撩陰打喉嚨,真的是一件蠻邪門的事情....

這種意外我看過很多次,自己也遭遇過很多次,可以說是根本防不勝防。

有時候你故意要挖,結果因為意圖太強烈,被對方識破,挖不到。

可是有時候不經意的一個動作,本來也沒想過要挖,結果對方自己把動作做錯了,誤打誤撞,自己用眼睛跑去撞你的手指....居然就中招了。

有時候你只是想要內旋踢而已,從沒想過踢蛋蛋....結果對方好死不好,剛好也腳開開踢過來,就被踢中蛋蛋。

有心種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真的很邪門。



除了一般常聽到的挖眼撩陰打喉嚨,大概還有踩腳背、扭手指、鑽腋下、抓頭髮、擰耳朵....這些手段。

踩腳背﹝或腳趾﹞通常是有人猛衝過來,無意間就往對方腳背處落腳,整個踩上去!嚴重時整塊皮都會被碾下來....我就被碾過,整塊皮就不見了,馬上破皮出血。傷痕會好但永遠不會復元,會變成一片黑黑的~~

還有一次連腳趾甲都被踩斷掉,整片掉了,滿地是血。長了半年還不會好。

看起來似乎很好笑的攻擊?但是你自己被踩破一次你就知道有多囧了。


扭手指、鑽腋下、抓頭髮、擰耳朵,大多是用在扭抱技,那種近身纏鬥距離,進入視覺死角位置的時候。

萬一遠遠的就想要去擰,是很容易被破解的。



後記三:


打要害是建立在你的功夫要比對方強一點,成功率才會變高。

否則光是應付拳打腳踢或者纏鬥拋摔就已經讓你疲於奔命了,哪有閒功夫去抓?

還有很多人都以為「一抓定輸贏」....會產生這種迷思那是因為他們從未真的抓過﹝或者被抓過﹞。

其實抓眼撩陰並不是個結尾,而是個「開始」而已。

與人對打,最擔心的就是對方生龍活虎、活蹦亂跳。

假如有甚麼好方法可以讓他「暫時停止動作」,哪怕只是短短的幾秒鐘也好,就已經夠你做很多事情了。

「挖眼撩陰打喉嚨」這些只不過是其中一種「讓他暫時無法抵抗」的手段罷了。

真的要讓他斃命,必須趁著他被挖到之後痛到不能反抗的節骨眼,趕快狠狠的連續重擊....一直到內臟破裂或者骨頭斷掉為止。

否則等他痛過去以後,倒楣的就是你了。


另外,踢蛋蛋我也有幾次經驗....

除非蛋蛋當場破掉,或者完全被踢個正中,否則假如只是一般的擦邊球,基本上要等個五六秒才會開始「劇痛」。

萬一對方夠狠夠厲害的話,抓狂起來那五六秒就足以幹掉我們了。

所以踢蛋蛋=穩贏?那只是電視電影的誤導。


所謂的實戰﹝先不要講兵器、圍毆或暗殺,讓我們光以徒手單挑來論﹞,其實重點根本不在於你挖不挖眼、踢不踢蛋蛋....

一般人都誤以為「下三濫就是實戰」了....其實重點根本不在於「手段」上,而是在於「人性」上。

真正的重點在於「你能夠打得多冷血?多禽獸?多泯滅人性?」

否則你不敢真的挖下去、或者開始猶豫要不要挖下去,給你再好的機會都沒用。


只不過....兵者不祥!也就是「不吉利」的意思。

萬一哪天萬不得已被迫走到這一步,人生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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